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连工资,5000,工伤伤残8级,45岁能陪多少钱?
停工留薪期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职工可以办理病退吗?需要什么条件?
工伤不可以办理病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到四级伤残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办理病退的条件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
扩展资料:
国家规定,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其中,***年12月31 日前参加工作的,在2006年-2010年内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