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待遇追回措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待遇追回措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养老保险被别人取走怎么处理?
1、养老保险被别人取走了的处理办法:
二是向当地所辖派出所报警。
2、综上所述,就是“养老保险被别人取走”的处理办法。
如果您的养老保险被别人取走,应该及时联系社保局或人社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如果无法解决,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同时,应该及时联系发放养老金的单位或部门,咨询工作人员如何处理。如果怀疑遭受了***,应该及时报警处理。
养老金被别人取走了可以向发放养老金的单位或者部门去举报咨询,无法解决可以尝试报警处理。养老保险关系是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办理转移的,而且只能转移,不能提出现金。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委托银行代发的,养老金冒领即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破坏了国家养老保险的公平公正性和互助性,导致社保基金收支不平衡加剧。
1、社保中心收到疑点信息后赓即对冒领人员进行待遇暂停发放,并通过业务经办系统、档案资料等,查询冒领人员的基本信息,做好明细表。
2、由社保中心领导带队,主动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司法部门档案库、县人民***、县卫健局等现有信息***,对疑似人员进行逐条逐人比对核实。社保中心各股室抽调工作人员配合进行下乡入户调查,走访疑似冒领人员所在地村干部,核实***、死亡情况。
3、对于确认存在冒领养老待遇的人员,及时联系到本人或亲属,进行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解释,并要求其及时到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社保局向区人民***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手段追回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退休职工找回工龄的最新政策?
可以的。退休的人员如果有确实的证据,也可以追回以前的工龄,退休人员如果觉得自己的工龄有误,可以找到具有法律效益的证据,证明自己工龄的存在,将证据提供给单位的经办人员,经单位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认同,可以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纠正错误的工龄。
养老金待遇计算其中一个重要要素就是工龄。工龄的长短,直接决定着养老金待遇的高低。
退休职工找回工龄,一般指的是对1992年前(未实行社会保险)就已经参加合作的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年限进行认定。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向社保局申请认定,工龄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对应时间段的录用批准手续(包括用工合同、登记表)、历年工资表、历年调资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1992年实行社会保险政策后,工龄计算以养老保险费缴纳年限为基准。但若个别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此段工作年限不会被计入养老金工龄。职工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是向社保局申诉(或通过劳动监察、诉讼等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或补偿经济损失)。
企业没给员工买社会养老保险,应该怎样追回社保?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共同签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基本保险),用人单位不依法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是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权力。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劳动者可向同级工会或用人单位的领导反映,要求追缴(养老保险)。
经反映,用人单位仍不补缴职工(养老保险)时,劳动者可向社保局、劳动监察委、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足额追缴(养老保险)。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定用工合同,可以持工资卡(条)、考勤表、等证据依法向社保局、劳动监察委、仲裁委提出仲裁,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待遇追回措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待遇追回措施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