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方造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方造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第三方侵权人的工伤事故,公司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总的来说,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公司依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补偿,侵权人依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责任。责任中的赔礼道歉、精神损失补偿工伤保险没有。
有人可能说,可能受害人会得到双重补偿,比如以误工费表现的工资。但是,作为劳动保险的工伤保险,同商业保险有共同之处,即人身保险不存在重复投保和代位求偿权问题
企业单位将工程给无资质的人承包,出现工伤事故由谁承担?
由无资质承包人的上一级发包方承担。 具体参考如下:
1、《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法释[2014]9号) 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应予支持: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 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期间的个人护理费是怎么算,是单位出吗,如果单位不出怎么办?
谢谢邀请,职工发生工伤,需要护理的,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停工留薪期间,因为暂时不能自理,需要有人护理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由用人单位解决,没有规定有护理费,具体如何解决,要看用人单位怎么处理,一般来说,是派人护理,单位没有人来护理,也可请社会的护工护理,也可以和职工协商,由家属护理,总之,要以职工早日恢复健康为目的,应该说,护理费是不发给工伤职工的,而是发给护理人员的。所以用人单位只要解决了护理问题就可以了,是不发给护理费的。
第二,工伤职工经过治疗终结,要进行伤残鉴定和护理等级鉴定,达到护理等级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这个护理费才是发给工伤职工的,由工伤保险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两个护理费的作用不同,支付来源也不同,不要混淆。
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是有用人单位支付的。标准是: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80%。工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定位1——4级伤残等级的,且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拒绝支付护理费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
根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也就是说所在单位应当派人护理,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派人护理,可以找护工和家属护理,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支付家属的护理费应当按其工资收入支付或者按其户口性质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该项费用,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评残后生活护理费,根椐该条例第三十四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方造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方造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