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四川省2021年工伤调整细则?
根据四川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川人社规〔2021〕11号),四川省2021年工伤调整细则如下:
1. 调整对象: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员)。
2. 调整标准:
- 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88元。
- 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49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 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分别按照3280元、2568元、1944元执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调整细则以当地政策为准。各地区在执行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伤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成都市工伤九级能赔多少钱呢?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个月个人工资(按照个人社保缴纳基数由社保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8221/12x6(38221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成都)、6为9级赔偿6个月,由社保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8221\12x10(计算方法同上、此为公司赔付)。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主张医院伙食费;治疗期间看病往来的交通费,住宿费;依据第三十条第六款主张康复治疗费;依据第三十一条主张***器械费;依据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四条主张护理费;依据第三十三条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
四川省2017年企业退休1一4级工伤津贴是多少?
四川2017年工伤伤残待遇调整办法还没有出台,一般在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请耐心等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职工能在两家用人单位同时参加工伤保险吗?
不能!职工的任何保险,只能交纳一份,重复了,也只能享受一份。重复交,也白交。如果,是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只要在乙单位,接续在甲单位交纳的,就可。说白了,单位换了,把原来交的,接续交,就可。不能再从头来。至于,在甲单位时的交费,到了乙单位后的交费,是否变化,这得由当地社保部门确定!
答案是可以的。
但能够在两家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不代表发生工伤[_a***_]之后就能享受到两笔理赔金,真发生事故,工伤所对应的保险公司会对责任进行划分,属于哪家公司的理赔责任就该哪家保险公司理赔,所以理赔金这块,还是不要抱太多希望。
不过两家公司参保,对于自己来说,风险保障就更全面一点,个人认为还是比较划算的。
可以的,我是做过社保系统的,工伤保险是可以在两家单位参保的,首先工伤保险条例上并没有限制必须且只能在一家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些特殊的人员可能会同时打两份工,且单位也都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这个员工可能就会同时参加两份工伤保险的因为工伤保险是不需要个人交钱的。放发生工伤的时候,界定好看是在哪个单位发生的工伤,工伤待遇只能享受一份,不能重复享受。
以上请了解!
原则是不可以,而且我估计了解清楚了你自己也不一定愿意。
我们的社保五险一金,分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而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就是说如果没有在公司上班,也想要买社保,这两种是可以个人购买。
但是后面三种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只能以公司名义参保。
这就意味着,你如果想要购买两份工伤保险,就需要参保两份社保才行。
到此我们来说说为何参保两份工伤保险基本不可行:
操作上基本就不可行;
就拿成都来说,一份社保最低档缴费,个人缴费也得大几百吧,为了工伤你是否愿意把这个费用翻倍?你所在的公司是否愿意支付这个社保成本?
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考虑的。
最重要的是这个部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三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