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动合同法与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劳动合同法与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1988年工伤条例是怎样?
  2.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3. 劳动工伤与人身损害有什么区别?
  4. 雇主责任险由工伤认定吗?要注意什么?

1988年工伤条例是怎样?

1988年至1994年没有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合同法与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于1996年10月1日施行,该《办法》被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替代,而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 第586号)取代原《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6年9月30日之前没有《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职工工伤保险的规定,规定于政务院《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其劳动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些文件中

劳动合同法与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调换工作、开除或者其他形式变相侵犯工伤保险权益。

对于违反此规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与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此条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在实施人事变动时侵犯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规定,参保人因工伤致残,经鉴定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等级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补助金应当根据参保人残疾等级标准和工伤保险参保年限确定。

对于残疾等级为一级至***的参保人,伤残补助金应当由参保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垫付,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对于残疾等级为四级至十级的参保人,伤残补助金应当由社会保险基金直接支付。

劳动工伤与人身损害有什么区别?

每日***为您解答,每日***是一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劳动工伤与人身损害有什么区别?

劳动工伤与人身损害主要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工伤,属于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下,职工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是劳动工伤。人身损害,属于侵权责任***。具体区别如下:

工伤一般以劳动合同关系为前提,只有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才可能发生工伤,应当适用劳动法律关系。

人身损害是属于民事侵权责任***,技术法律关系,可能基于雇佣关系、帮工关系、承揽关系或者侵权关系等等。

工伤主要赔偿项目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等。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

工伤一般适用***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应的劳动法律法规调整

人身损害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应司法解释。

工伤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受理

人身损害一般直接由人民***受理。

谈三点实质性区别。

一、法律关系不同。法律关系,就是各自调整的范围,劳动工伤是工伤保险法律关系,而人身损害是侵权类法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这个有什么意义吗?比如交通事故合并工伤,就是一件事情涉及两个法律关系,那么在法律上就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当然医疗费除外。

二、鉴定标准不同。这个问题太重要了,直接关系到赔偿。以伤残鉴定为例,劳动工伤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人身损害适用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两个标准不同,结果也不同。举个例子,工伤中一手食指远端骨折内固定术后构成十级,人身损害中该损伤不构成伤残等级。

三、赔偿标准和数额不同。工伤的赔偿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省市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而人身损害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赔偿的标准、项目、数额相差很大。

劳动工伤与人身损害在法律上完全不是一个概念,由于这个问题很专业,如真发生工伤或伤害不要轻易在网上***纳建议,建议可以到社区中心找免费法律援助律师咨询,重大问题要相信专业。

劳动工伤为,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所受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人身损害为:因侵权行为或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的行为所致后果。人身损害和对方不一定有劳动关系。在人身损害案件中,***应受理赔偿财产损失与精神损害请求。

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国家也非常重视对劳动者的保护。希望可以帮到你~

雇主责任险由工伤认定吗?要注意什么?

雇主责任险和工伤险是有很大区别的,这两个险我都有购买过,因为你问到认定,首先就提一下:雇主责任险的认定是由承保公司来认定的,它虽然会借助很多工伤认定的资料,比如伤残等级等,但不能说是由工伤部门来认定的,它只是借用了工伤的一些标准而已。要注意的东西还是很多的,简单说几点:

1、只要是能够工伤认定的事故,雇主险都会承保。

2、雇主责任险是由社会上的保险公司设计出来的,而工伤险是由国家社会保障部门设计出来的,所以管理和购买机构都不一样。

3、雇主责任险是用来保护雇主的,也就是老板。怎么说呢?就是这个老板雇佣了好多员工,如果老板买了雇主责任险,那么只要是他的员工出现了各种意外,而这个意外需要到企业承担责任的,那么,都属于赔付范围。

4、雇主责任险和工伤险的赔偿金核算不同,工伤的赔付额度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去计算出来的。至于企业承担多少损失跟它没关系。

而雇主责任险不是按条例去计算的,它是根据企业需要承担的损失来赔付的。当然它会有条款来约定具体核算要求。

雇主责任和工伤认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常会把这两个概念混淆的。第一,我们解释一下工伤认定的概念,所谓的工伤认定只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事故,造成劳动者伤害的,由人社部门的工伤科对该事故是否符合工伤认定作出一个认定的程序。第二,所谓雇主责任,说的是没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私人之间发生的雇佣,也就是雇主和雇工之间的劳务提供关系。这种情况下,提供劳务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的一般由雇主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上面对两个概念的分析,可以看出两个概念适用的情形和适用的对象是不一样的,不能混淆。

一般的提供[_a***_]即可,提供原件也行,但是一定记得事后必须要回,劳动合同原件对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明,若以后遇到劳动争议劳动者需要***时,劳动合同原件会派上大用场!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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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动合同法与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劳动合同法与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