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算不算法律文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算不算法律文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期间没有病***条,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保险应由企业承担吗?
此种情形,保险应该由企业依法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认定为工伤已经证明了劳动关系存在事实,属实工伤期间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根据病情需要的休息期无需病***条。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待遇不变,社保也应该由企业继续承担参保。
工伤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属于延续,单位不能停止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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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应由”单位承担“,个人承担部分应该由“个人承担”
1.工伤与病***不同,享有的相关待遇不同。两者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法》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意味着,员工工伤休息期间,单位也要每月为员工发放工资。
2.工伤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在职缴纳的“五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的。按照规定比例,单位承担单位部分,个人承担个人部分。工伤期间薪资***不变,并且按月发放。所以与工伤期间与在职工作一样,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将从工资中代扣出去。
综上所述,希望对保险缴费有所了解。
工伤治疗期间属于法定停工留薪期,工伤员工无需病***条的,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员工出院后,需要在家休养的,应当提交病***单,享受病***待遇。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应当继续缴纳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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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病***条是企业内部的程序,不影响工伤及劳动关系的存在,企业可以要求员工补足病***条,也可以根据相应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继续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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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自己承担主要责任的是工伤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负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是工伤。但从你的陈述来看,你是逆行,应承担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具体应以事故认定书为准。如果没有报122,事故责任也就无法认定了。所以你如果不是工伤,住院期间就不能按工伤对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劳社部函〔2004〕256号):“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人社部发〔2013〕34号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工伤补助最新标准?
一、工伤赔偿最新标准有哪些
1、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4)康复治疗费,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器具费,由各省、直辖市工伤***器具限额标准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算不算法律文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算不算法律文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