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广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我上班时发现得了面瘫,可以算工伤吗?
  2. 个体工商户工伤认定标准?
  3. 疫情期间什么情况按工伤处理?
  4. 工伤期间没有病假条,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保险应由企业承担吗?

我上班时发现得了面瘫,可以算工伤吗?

1.面瘫属于疾病的一种,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换句话说,只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突发疾病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工伤。未死亡或者突发疾病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无论多严重,都不是工伤!

3.但是,该患者可以按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相应的医疗费。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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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工伤认定标准

只要符合工伤界定范围,就算工伤。

法律依据: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疫情期间什么情况按工伤处理?

疫情期间工伤怎么规定?有何法律依据

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我是一名实习律师

1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肺炎是否属于工伤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船、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肺炎不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内。

因此***设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感染***肺炎的行为,不能够认定工伤,因为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没有规定感染到一行的话属于工伤的。

2,医护人员因为工作原因感染***肺炎是否属于工伤呢?

根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肺炎的医护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这个通知中提到,在***肺炎预防和防治过程中感染***肺炎或者因为***肺炎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要区分普通劳动者和医护工作人员,如果是医护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感染了就属于工伤,因为医护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过程当中本身是一个高危行业冒着可能被感染的情况下去工作肯定能够认定为工伤,如果是普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当中感染肺炎这个就不属于工伤。

最近人社部的通知中也提到了这些问题。

在这里提醒大家在工作过程当中一定做好防护工作,记得戴上口罩以及做好其他防护工作,在保证自己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安心工作吧

首先,关于被传染的,目前是医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受传染的,才是工伤。

第二,其他人发病都不属于工伤。

第三,如果缴了社保,可以在医保范围内部分报销。

最后,提醒各位,生命诚可贵,小心驶得万年船,各位帅哥美女,把你的小口罩戴好。

我是劳动法律师,***劳动仲裁员,平均年审理一百多个劳动案件,希望能帮到你。另外,请求大家关注我,谢谢了!!!

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肺炎算不算工伤?

人社部21日表示,在***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肺炎或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疫情期间属于工伤的情况是因为从事防疫相关工作而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遭受到的一些意外伤害事故,职业病,防疫期间因连续工作而猝死的或者突发疾病,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都是工伤。

一、疫情期间,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工伤期间没有病***条,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保险应由企业承担吗?

感谢邀请

工伤期间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应由”单位承担“,个人承担部分应该由“个人承担”

1.工伤与病***不同,享有的相关待遇不同。两者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法》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意味着,员工工伤休息期间,单位也要每月为员工发放工资。

2.工伤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在职缴纳的“五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的。按照规定比例,单位承担单位部分,个人承担个人部分。工伤期间薪资***不变,并且按月发放。所以与工伤期间与在职工作一样,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将从工资中代扣出去。

综上所述,希望对保险缴费有所了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