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成都市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成都市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四川省2021年工伤调整细则?

四川省2021年工伤调整细则?

 根据四川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川人社规〔2021〕11号),四川省2021年工伤调整细则如下:

成都市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 (成都市公务员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 调整对象: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员)。

2. 调整标准

成都市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 (成都市公务员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88元。

   - 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49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成都市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 (成都市公务员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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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0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30%,分别按照3280元、2568元、1944元执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调整细则以当地政策为准。各地区在执行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伤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成都市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成都市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