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按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赔偿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按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赔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退休时一次性医疗补偿多少?
  2.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全额支付给员工吗?
  3.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可以分期付款吗?

工伤退休时一次性医疗补偿多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按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赔偿 (工伤保险一次性补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按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赔偿 (工伤保险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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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全额支付给员工吗?

  1、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基金给予员工的补助金,是应该员工支付给员工的。  2、在工伤事故中,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康复费等治疗期间费用,可由社保报销。如果公司垫付,这部分费用可由公司冲账。工伤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保持原工资待遇不变。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全额支付给员工。在员工离职时单位和工伤基金应足额支付员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按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赔偿 (工伤保险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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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可以分期付款吗?

发生工伤,认定工伤书下来以后,除了可以报销工伤医疗外,工伤人员伤情严重的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到达等级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

报完以上的这两个以后,如果工伤人员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还可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个是由工伤基金支出。

其次还有一个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这个工伤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出,工伤条例要一次性支出给员工,不能分期付款,同时也不能拖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按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赔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按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赔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