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住院伙食补助费黑龙江?
根据现行黑龙江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1、上班期间受伤,且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所以可以申领住院伙食补助费。
3、现行黑龙江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4、用人单位可以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为受伤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申领住院伙食补助费
公务员工伤可以休息多长时间?
工伤职工最长可以休息24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黑龙江工伤二级退休人员应领多少退休金?
仅凭工伤十年无法计算应享受多少基本养老金。 养老金计算涉及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当事人缴费年限、退休年龄、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工资等诸多因素,工伤职工四级以上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还需要补差,每个人情况不一样,其养老金自然有很大差别。 当前,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构成: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文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