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o17年上 海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2o17年上 海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递减怎么计算?
  2. 上海离退休不满5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3. 上海2013年工伤到2021年九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赔?
  4. 老板给员工买了第三方保险,工伤了会有什么后果?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递减怎么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o17年上 海工伤保险条例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16)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o17年上 海工伤保险条例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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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的,为9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可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人员应当享受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2o17年上 海工伤保险条例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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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上海离退休不满5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那也不好啊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40、41条规定,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上海2013年工伤到2021年九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赔?

上海九级工伤赔偿标准需要赔偿九个月员工工资的误工费。九级工伤赔偿偿标准主要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的社平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的社平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受伤前的原***待遇不变),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老板给员工买了第三方保险,工伤了会有什么后果?

这是一个幌子,是推卸责任的幌子。第三方保险是商业保险,只有达到第三方商业保险的合同要求,当事人才能够有条件和资格享受第三方保险待遇。而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基本保险。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国家工伤保险中心即依法承担劳动者的全部医疗和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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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纳第三方保险,就是逃避缴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四险一金),这是非法行为,甚至可以说是逃避了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非法行为。这应该引起劳动者的高度警惕和重视。

试想:一个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无法和不能缴纳“四险一金”。因为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不缴纳。而用人单位以第三方保险来取代工伤保险赋予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法定待遇,这是十分可笑、低级和***的。第三方保险本身是商业保险,而商业保险本身又是社会保险的补充。也就是说,只有劳动者在享受完毕社会基本工伤保险待遇后,才有可能或有机会去享受第三方保险。

而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就无法直接享受国家工伤保险的各项优惠,并由用人单位承担。而用人单位又以第三方保险为由,把工伤员工推给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又以商业保险合同为由,把工伤劳动者推给工伤保险中心,工伤保险中心又以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不过发生这种情况,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又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中心先行垫付工伤职工的医药费,并由工伤保险中心责成用人单位迅速补缴和缴纳工伤保险费。

因此,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劳动,务必依法签劳动合同和依法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四险一金。

管见了。


谢邀!

用人单位给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不影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所造成的身故或残疾,商业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予被保险人的赔偿;受益人系职工本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是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一种***,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属于自愿行为。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的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患职业病或者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形所造成的伤亡或者残疾;劳动者及其近亲属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得到相应的待遇;属于强制性行为。

职工的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申请人身意外伤害赔偿;如果劳动者己从工伤保险或者其它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的,商业保险则在其赔付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未获得赔偿的剩余部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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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o17年上 海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o17年上 海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