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职工超出工伤保险基金目录范围的费用如何承担?
  2. 平安产险对十级工伤能理赔多少钱?
  3.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
  4. 辽宁省老工伤政策?
  5. 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工伤职工超出工伤保险基金目录范围的费用如何承担?

何南回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是什么 (工伤保险第十条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你好

你问的这个问题还真难回答,因为各地规定都不一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是什么 (工伤保险第十条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们先说《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是什么 (工伤保险第十条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言外之意,超出规定标准的,则需要自付。

但因工伤伤情不同,很多需要急救和抢救,特别是并发症的控制,必须要突破条例规定的内容,引起了极多的***,所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都做了必要的补充

比如上海市人社局规定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承担。

未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擅自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工伤人员确因抢救需要发生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工伤医疗费用,由治疗工伤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报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平安产险对十级工伤能理赔多少钱?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一次性赔偿七个月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首先,每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需要自己去找相关的资料。

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4个月的本省社平工资。3、还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等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支付) 4、通常在3-8万左右

具体算法: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月×本人月工资 2、工伤就业补助金:(本省社平工资)×2月 3、医疗补助金:(本省社平工资)×2月 4、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本人月工资 5、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天数×120元(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治疗天数×30元(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7、医药费:公司支付 8、交通费:按实际(协商) 9、鉴定费检查费:按实际。

平安保险属于商业险,由双方签订协议确定。

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筹地区以外就医)等。

构成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十级伤残赔偿金

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平安保险属于商业险,由双方签订协议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既然已经确认是十级工伤,那你可以享受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两项有地区差别,在这里就不误导你了。但总的说来,十级工伤,一般赔付标准在四.5万---陆万元之间。

如果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社保局与用人单位交涉,再由用人单位转付给你。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

1.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_a***_]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辽宁省老工伤政策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一)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

(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希望以上的回答可以让您了解辽宁省八级工伤赔偿标准的问题

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您提出工伤保险由谁缴纳?解答如下:

一、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费根据不同行业风险程度,其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也不同。以重庆市为例,按照《重庆市人力***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91号)文件规定,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0.6%、0.9%、1.1%、1.3%、1.6%、1.9%、2.2%。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三、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视频加载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的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工伤保险是属于社保当中的其中一种保险,社保是包含五种保险的,那么这五种保险分别是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大类保险。

那么这个工伤保险。是5大类保险当中的其中一种,而且这个工伤保险是由所在的企业单位单独缴纳的,员工本人是不需要参与这个工伤保险的缴费的。一般情况下,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类保险是需要员工本人和企业单位共同承担缴费,但是这个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都是由企业单位自主来承担这个缴费的员工是不需要承担的。

而且作为灵活就业的人员来讲,那这种灵活就业的个人是无法购买这个工伤保险的,所以说这个工伤保险,一定要通过所在的企业单位来购买,而且是企业单位全额承担这个工伤保险的缴费。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谢邀。工伤保险由企业缴纳,职工个人不用缴。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是根据企业行业的分类和特点而定的,也就是说企业生产作业安全风险较高缴费的比例就高,如矿山、高空、起重、交通运输、化工、建筑等行业。而商贸、服务业等则缴费比例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是什么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