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九十年代铁路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九十年代铁路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铁路职工因工致残待遇如何确定?
  2. 铁路工伤申报时间规定?
  3. 铁路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呢?

铁路职工因工致残待遇如何确定?

铁路职工工伤,也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九十年代铁路工伤保险条例 (90年代铁路职工工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铁路工伤申报时间规定?

答:铁路报工伤24小吋不报还能用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吋间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单位承但。个人亦在发生工伤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铁路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呢?

工伤伤残鉴定现行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2014--09--03发布2015-01--01实施,代替GB/T16180-2006。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起草,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归口并提出,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九十年代铁路工伤保险条例 (90年代铁路职工工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该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5.1一级

九十年代铁路工伤保险条例 (90年代铁路职工工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5.1.1定级原则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2二级

5.2.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3***

5.3.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5.4四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九十年代铁路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九十年代铁路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