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单位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
  2. 工伤骨折赔偿标准是什么?
  3. 【法律风险提示】发生工伤超期未申请认定,用人单位如何承担责任?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单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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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工伤保险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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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后,单位未为你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除非你认为其伤情够不上等级而也不愿意去。

***如你想做鉴定,即使用人单位不为你申请,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你本人或者你的近亲属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工伤保险第二十八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另外,劳动能力鉴定不会向用人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其鉴定费用由其人社部门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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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工伤保险第二十八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骨折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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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法律风险提示】发生工伤超期未申请认定,用人单位如何承担责任

谢邀!因未申报工伤让员工拿不到赔偿的,自然是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我们当地曾发生这样的事例,地级市供销社聘用的门卫在值班时到岗位不远处看人下棋,突然因脑梗抢救无效直接身亡,单位认为他离岗不符合工伤死亡没有申报。过了月余,家属到社保局和工伤保险所咨询这个问题,答复是完全符合工伤死亡,但因超时限沒申报,工伤保险所不再受理,让家属通过民事诉讼向用人单位追索赔偿。

***认为,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发生的死亡完全可以认定工伤死亡,离岗(也还在单位内)只能用劳动纪律处理,不能混谈。所以当时本来就不太好过的供销社因此赔偿了四十多万元。

所以说如果用人单位沒有将事考虑周全,就是自已酿成苦酒自己吞,因为申报工伤是单位的责任而不是劳动者的事,符合工伤认定的超时不申报就可以通过诉讼来寻求帮助。

谢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员工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逾期未申请的,受伤员工本人或家属可以在员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不知道题主所说的超期是30天还是一年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显然单位逾期30天未申请工伤认定,受伤员工本人或家属可以自己申请,如果是这样的话,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是逾期一年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或家属都没有申请认定工伤的,除法律规定的几个情形外,受伤员工将不能按照工伤程序进行索赔。

另外,申请工伤不只是用人单位的事儿,更是受伤员工自己的事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