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配偶百分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配偶百分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丧葬费配偶和父母比例?
①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其计算公式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老婆工伤老公陪护有钱吗?
老婆工伤老公陪护有沒有钱,这要看老婆单位的人怎么说,要是老婆单位的人给了陪护费,老公正好又沒有工作,那陪护费就正好给了老公,要是老婆单位派了人来陪护,那老公再陪护就没有钱,现在人受了工伤,单位一般是要么出钱,要么出人了
夫妻一方的工伤赔偿款在离婚时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吗?
请问:个人身体遭受损害赔偿能作为一种夫妻家庭‘’收益‘’吗?
依我之见:工伤赔偿款依法不是夫妻共同收益的财产,所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收益的财产来分配。
我国现行巜婚姻法》规定:作为个***身损害赔偿的,比如伤残丶军人伤残、工伤损害等它们具有个***身损害的‘’个人‘’属性,因此,依法是不能作为一种财产的收入形式纳入夫妻共同收入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的。同理,如果法律承认对于个人因遭受人为故意丶过失的人身伤害的赔偿作为夫妻共同收益的财产,难道我们的法律会鼓励人为伤害他人身体,而允许法律保护的公民的身体健康遭受损害吗?答案:‘’不能!如果我们的法律都允许将个人伤残的赔偿作为财产‘’收益‘’的一种手段的话,那这样的法律就太荒唐丶太可笑了!所以,我国現行法律规定不得将工伤伤残赔偿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一、工伤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工伤赔偿金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金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您好,工伤赔偿金应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配偶百分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配偶百分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