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具体规定?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怎么赔偿?
  3. 中铁十四局的工伤赔偿标准?
  4. 买了团体意外险受了工伤还需要申请工伤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具体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参考资料:中国***网:《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怎么赔偿

赔偿标准:

1.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

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

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中铁十四局的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买了团体意外险受了工伤还需要申请工伤不?

需要。法律鼓励企业为员工办理团体意外险,但不因此免除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职工发生工伤之后,依然有权向企业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即使已通过团体意外险获赔部分,亦不得从工伤赔偿中扣减。

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意外险,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没有工伤认定,不影响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但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工伤险属于社保,公司没给你买社保可以申请公司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或自己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及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应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的相应费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