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可不可以审请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可不可以审请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员工工伤评残后要被辞退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工伤治疗和认定期间,单位不能单方面辞退。用人单位在申请工伤认定期间辞退工人,依法肯定不允许。即使工人单方面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后,按照伤残级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事故可以报110吗?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除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况除外,其他情形受伤拨打110报警是没有用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工伤可以当做病***算对不对?
1、只要认定下来工伤,不需要算病***,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试用期工伤可否辞退?合法吗?
肯定不合法,这个不用问,在你这里工作就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且你在工伤期间辞退人道德上说不过去,甚至还会引起一些不可以预测的麻烦。要辞退等过完工伤再说。
视频加载中...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本律师办理劳动争议工伤类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解答如下。
第一,你的问题说的不是很清楚。从法律原则上来说,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与任何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是一轮单位证明了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况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在实际操作中你说了两种情况,第1个是试用期,试用期当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也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对于工商员工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处理。1.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伤残等级4级以上的保留劳动关系,所以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2.工伤伤残6级以上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也不存在单位辞退的法律问题,即使是辞退也是无效的。3.7级以下的工伤,我们单位可以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工伤员工还没有做出工伤伤残鉴定之前,在法定的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超过停工留薪期还拒不上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可不可以审请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可不可以审请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