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o20年淄博市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2o20年淄博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年淄博市工伤津贴上调了吗?
  2. 淄博市工伤十级怎么赔偿?
  3. 淄博市工伤赔偿标准?
  4. 淄博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淄博市工伤津贴上调了吗?

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本市自2021年1月1日开始

2o20年淄博市工伤保险条例 (淄博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对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21元/月,

2o20年淄博市工伤保险条例 (淄博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致残二级增加386元/月,

致残***增加365元/月,

2o20年淄博市工伤保险条例 (淄博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致残四级增加336元/月。

淄博市工伤十级怎么赔偿

淄博市工伤赔偿标准,也被称为淄博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淄博市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在淄博市,如果职工在生产劳动工作中负伤,并且已购买了淄博社保,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都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疾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疾抚恤费或因工残疾补助费

对于十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的金额为该职工7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工伤赔偿的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器具费等。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会根据每年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如2022年的市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标准为28.11元/天,而2023年为27.38元/天。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康复治疗费、***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你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淄博市工伤赔偿标准?

你好,1、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申报时效为一年,过了一年就得不到赔偿。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需先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 2、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器具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收入地区计算。3、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淄博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9-2020年淄博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基数以该单位2018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

2019年淄博市企业社会保险最高月缴费基数为2018年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16346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018年[_a***_]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即3269元。

 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职工月缴费基数高于18726元/月的,按照18726元/月进行封顶调整,已征收月份超出的差额部分作退费处理;月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月的,按照3746元/月进行保底调整,已征收月数不足的差额部分作补收处理;月缴费基数在18726元/月和3746元/月之间的,不作调整。

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底前补缴2020年未缴费的月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此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o20年淄博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o20年淄博市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