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走意外险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吗?
  2. 工伤认定后已经报销完医药费,还能去鉴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吗?【急!求专业解答】?
  3. 工伤鉴定一定要康复期后才可以做吗?

工伤走意外险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可以直接鉴定伤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工伤保险第二十八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治疗,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由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社会保险机构不可以直接鉴定伤残,但对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工伤保险第二十八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工伤保险第二十八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认定后已经报销完医药费,还能去鉴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吗?【急!求专业解答】?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4.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5.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拨打12333先咨询一下。

工伤鉴定一定要康复期后才可以做吗?

做工伤等级鉴定的时候,需要带上***,工伤认定书医院证明、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等康复以后,去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