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第1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第1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物业保安和业主打起来了,受伤以后能认定为工伤吗?
物业打业主赔理道歉而且买了蛋糕送门上货。小青年保卫手脚发痒,最多不做调一个物业。晚上无事内外勾结***瓶车,或电瓶,我在上海徐家汇虹桥路经常发生也无人管。保安口气很大,其实是一些漏网流氓,做保安最适应。
“打起来”的词本身就有争议,是业主无理取闹殴打保安,保安自卫还击呢?还是双方有摩擦打架斗殴***,所以只是用这样的问题不好于界定!和谐社会需要和谐,打架斗殴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
扯淡,玩***!还玩出工伤来了。 没事找事傻子一个,嗨,现在的"物业=***″!更是社会和谐的绊脚石。所以取消物业势在必行!看看物业吧,它的服务宗旨,就是收取物业费。其它跟它没关系。为什么?现在的物业都是私有化,以经济效益为主,以社会效益为普。物业其它真没事可干!因为小区业主在进户之前,小区以绿化好了!房子也是崭新的。物业就是;雇几个看家护院的家丁和搞卫生的,这就是物业的活。其它的跟物业毛关系也没有!如;"电″有电业局管!"煤气″有煤气公司管!"水″有自来水公司管!"暖气″有供暖公司管!"下水堵了"有排水公司管!"房子出现问题"有房地局维修基金中心管!而所有的维修费用都由业主来出。
物业就这样,一本万利的活,还得对业主玩***!有的物业想尽一切办法尽快捞钱,院里院外画圈圈地征收停车保护费。但"公摊面积″也成了征费(物业费)之列!嗨,天理何在?还有些物业钱赚大了,卷钱跑了,坑的业主叫苦连天,更是天理难容!
强烈呼吁社会,趁早取消物业管理!支持社区管理。
像过去那样。到处都是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大院。
判断是否是工伤,根据《广东省工伤管理条例》的第九条的规定,必须符合如下有两个条件:
第一,是否是工作场所,
如果因个人原因,符合《广东省工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则不属于工伤。
由于当事人没做好安全措施工伤致残,用人单位需要负责或赔偿吗?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我是@广州杜姐,关于工人没有做好安全措施造成的工伤,用人单位需不需要赔偿或负责。这个单位肯定有责任的,我们从以下几点来说一下:
一、工人在上工作的过程中肯定有主管人员的监督,如果工作中没有按照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主管人员应该第一时间提醒工人来按照工作的要求来做防护,如果提醒后还不按要求的,可以让工人停工来处理。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要承担起工伤责任。
工人如果在以下情况下发生工伤事故公司不用承担责任:
1、醉酒后或***后产生的事故。
2、***或自残的事故。
3、或者是故意犯罪的。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疾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疾抚恤费或因工残疾补助费。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现在用工一般都需要购买五险,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所以根据行政部门认定加上保险部份,就算是工伤,由用人单位负责或者赔偿部份金额一般也是通过协调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视情况严重程度赔偿。
但是前期还未认定的时候,用人单位处于人道主义还是同情原则都理应先承担起相应的医疗费用,后续再根据相关程序走就可以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第1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第1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