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受工伤评到伤残十级,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可以同时报销吗?
- 劳动工伤先行赔付,社保部门是按什么标准赔付的?
- 工伤保险申请单位出面好还是个人?
- 上海工伤十级2020年赔偿标准?
-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社保局赔后公司还需要赔什么?
受工伤评到伤残十级,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可以同时报销吗?
员工发生工伤,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只可以享受一种,不可能兼得。不能认定工伤或工伤不予赔偿的才能走雇主责任险。;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此,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雇主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的关系处理上,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非因第三人侵权而发生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员工获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后,丧失了要求用人单位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用人单位不承担其它的经济赔偿责任。
劳动工伤先行赔付,社保部门是按什么标准赔付的?
感谢邀约。
认真看了下你描述,你2015年工作受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经劳动仲裁判决赔付你16万。你本人也没提出行政复议,证明你也认可这次的赔偿结果。后面的事情是你围绕你的赔付问题,劳动仲裁判决16万,结果先行赔付5万多,你感觉有争议?
劳动工伤部门提前支付5万多赔偿法,做法没错。
你还没弄清楚一个事实,先行赔付都是在伤害***发生后,受伤当事人急需救治,在手续未办理完前提下,由相关部门先将一笔费用赔偿给当事人。
1、这笔钱是先行赔偿,不是全部赔偿;
2、先行赔偿的定义是提前支付,所有流程未走完,也就是说后期走完赔付流程,后面的10万也能拿上。
3、先行赔付的标准一般是25%——35%之间,16万先行赔付5万多,很正常。只有特殊急救等情况才会有高额度的赔偿金额。
4、先行赔付的核心定义,就是帮助受伤着度过危机和避免家庭因工伤费用陷入困难,用在先讲病人出院过程。‘’
你本人的争议,劳动仲裁判决16万,劳动工伤部门先行赔付5万,完全符合赔付范围和规定。剩余的10万多,只要等赔偿手续办理完,都会一起给你。
作为先行赔付,一般是有赔付义务的部门,在伤害确已发生,当事人急需费用救治的情况下,在手续还未走完的时候,先行将一部分赔偿款付出以解燃眉之急。
先行赔付,各单位的做法和标准不一,但基本相似的部分有这样一些。
第一,当事人急需这笔费用。如支付医药费等。如果不是急需,则没必要先行支付。
第二,需要支付的,已经实际发生。例如医药费,当事人已经在医院实际支出了,后边还需要继续支付。如果前边费用没发生,只是以后可能赔偿的费用(例如陪护费),一般不会先行支付。
第三,不超过必要的限度。一般先行支付的数额不超过理赔实际数额的三分之一,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二分之一。
本案,你的理赔数额16万,先行支付五万,大致合适。注意这笔先行赔付只是预支给你,并不等于总额这么多。将来手续完备了,余额还会给的。
以上意见供参考。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办法》,如图。
劳动工伤先行赔付,社保部门是按什么标准赔付的?
你说的劳动仲裁给你裁决16万,实际上包含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在内的,全部工伤待遇费用。
而法律规定的社保基金该预先赔付的部分,实际上只有医疗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其实我们社保的工伤先行赔付办法,是相当人性化的。本身就是为了因为第三者侵权,防止个人无法支付高额医疗费,而为受侵害者提供医疗及赔偿保障的办法。
你想想看?被车撞了,找不到责任人。没人管你的医疗费,怎么办?
单位没交工伤保险,你却发生了工伤,单位又不出钱给你治疗,怎么办?
这一切都有我们的医保基金和工伤基金给你支付的待遇。
找不到责任人,就权当是你自己发生的医疗报销。但是,千万不要等找到责任人赔偿之后,权当没事人似的,自己收一块费用,然后让责任人不再给医疗保险基金赔钱了。如果大家都这么干,没有公德的事儿,我们的医保基金还敢让大家先赔付吗?
尤其是工伤保险的先行赔付。主要针对的是一些农民工、以及单位没有任何财产的受工伤职工,其实单位没有给你交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没也没有责任给你赔付待遇。如果是商业保险的话,绝对不会给你先行赔付的。就因为是社保,社会保障。因此就把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也纳入进来,即使单位的钱还没有交上来,我们也***设这个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的各个待遇给他赔付。
但是法律明确规定有单位应该赔付的,就该单位赔偿,不该有工伤保险基金出的,工伤保险基金还是不能出。要是先行赔付可以让工伤保险基金,出单位应该承担的部分,那交了工伤保险的,凭什么还让单位赔付?
你入职时,企业一般都为你买五险一金,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金就是公积金。通过你的叙述,社保部门给你先行赔付,说明企业已经为你买了工伤保险,企业为你买的工伤保险那看看能为你包多少钱,比如说企业为你买了十万元的保险,先行赔付不过四万元,一般按照三分之一赔付,如果你经鉴定恢复劳动能力以后才能一次性赔付,仲裁部门为你仲裁16万元,这是一次性赔付,仲裁也是围绕《工伤鉴定赔偿条例》赔付,九级工伤一般为工伤之日向前推1年的工资平均月工资乘以16个月,加上你的误工费,陪护费等,再加上工伤以后辞职补贴,比如说你干了十年必须补一年一个月工资,10年就是10个月,加上工伤16个月就是26个月工资按照每月平均6000元,乘以26就是15万6千元,基本就符合仲裁的16万元,企业为你买的十万元保险,企业就得为你支付6万元,所以赔付标准基本是合理的,如果还不明白你可以网上查《2017工伤鉴定赔付条例》谢谢
工伤保险申请单位出面好还是个人?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_a***_]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上海工伤十级2020年赔偿标准?
上海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需要对受伤的员工补助七个月的工资。
上海市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按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各3个月。
专业分析:
2020上海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2、康复治疗费、***器具费、生活护理费;3、停工留薪期工资;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14个月的本人工资;5、伤残津贴;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社保局赔后公司还需要赔什么?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