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宝鸡城乡低保户养老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宝鸡城乡低保户养老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宝鸡市低保政策?
1、申请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2、保障标准:从2016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是:金台、渭滨、陈仓及高新区保障标准为482元/月•人,9县为462元/月•人。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3015元,并实行档差补助。
3、低保在申请办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纳入保障范围
(1)执行政策走样,违规操作办理。如农村户口办理城市低保,城市户口办理农村低保的;保户漏人、拆户合户、单人单户(宗教教职人员、混合户的单人户、“三无人员”和成年重度残疾人除外),因处理***、维稳、企业破产改制、发展地方产业经济(种植烤烟、经济果林等)、发放村干部工资、征地***及失地农民整体纳入的。
(2)收入发生变化,超出低保标准。如家庭成员中有离退休、退伍安置、在外打工、离婚再婚、人员死亡及大学生学业期满的;或者家庭成员中有1人以上为行政、事业、国营企业等单位正式职工,且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在劳动年龄阶段内,身体健康,有就业劳动能力,而不主动寻找工作、参加就业培训和推荐就业的;或者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享受低保期间,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三次以上拒绝参加镇(街办)、村(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2021年宝鸡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宝鸡市低保最高多少钱?
宝鸡市享受低保费用为:从2016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是:金台、渭滨、陈仓及高新区保障标准为482元/月•人,其他9县为462元/月•人。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3015元,并实行档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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