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了几年死掉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了几年去世了,这个钱是可以全部退还的。如果在60周岁以前交的养老保险,然后还没有领到国家的保险金,人就去世了,可以由去世人的配偶或子女带着死亡证明和配偶或子女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到社区或街道办去办理养老保险的退费手续。
缴纳养老保险的居民死后有哪些补助?
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因故身亡还会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补贴。死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 以威海市为例: 退休人员死亡后,可享受丧葬补助费为每人1000元以及一次性救济费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其妻子(或者丈夫)没有固定收入,符合列为供养遗属的条件,其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 养老保险丧葬费受理范围和条件: 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并支付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养老保险丧葬费提交资料: 1、《养老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 2、《参保人遗属申领待遇声明》; 3、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殓葬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宣告死亡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之一; 5、申请人与死者法定继承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薄、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材料之一),委托办理的需出具委托公证书; 6、殡葬部门的丧葬费收据; 7、申请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养老保险丧葬费办理程序: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打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支付养老待遇凭证》将第三联给申请人。
江西居民养老保险死后补助?
尚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列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抚恤金标准,按死亡时上一年度所在市、县(区)企业单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1个月,最多不超过10个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其中,企业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按本《通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抚恤金与按原江西省[_a***_]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抚恤费标准的通知》(赣劳社养〔2008〕15号)规定抚恤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参保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退吗?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能退的问题:
是不能退的哦,不过等到退休之后可以退还个人缴纳的部分。
1未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2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提前支取,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一次性支付: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5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7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