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成都市城乡养老保险退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成都市城乡养老保险退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死后社保退款流程?
不管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只要是当事人去世,就可以凭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等资料到社保机构办理退保销户手续。
这个一般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涉及到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申报表(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等到社保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到当事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丧葬费、抚恤金等。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凭参保人死亡证明,家属带身份证明到社保局窗口办理领取个人账户本息手续。
退保所需资料:
死亡证明书;
成都社保重复缴费如何办理退费?
你好,如果成都社保重复缴费需要办理退费,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登录成都市社保局***,进入“个人社保查询”页面,查询自己的社保缴费情况,确认是否存在重复缴费情况。
2. 如果确认存在重复缴费情况,可以联系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退费。
3. 如果所在单位无法协助办理退费,可以直接向成都市社保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社保卡、银行卡等证明身份和账户的材料,以及与重复缴费相关的证明材料。
4. 成都市社保局会审核申请材料,确认重复缴费情况后,会将多余的缴费款项退回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退费的时限一般为两年内,超过时限的情况需要提供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才能办理退费。
成都幼儿园退费新规定?
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已交的复学后可退费。4月23日,就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有关工作,成都市教育局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幼儿园复学后根据本学期实际教学时长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退费按《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伙食费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据实收取,按学期或者按月据实结算。其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代管费由学校据实收取和据实结算。
对于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通知强调,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
此外,通知还提到,各区(市)县和学校要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四川手机上怎么退农村医保?
这样申请退费。
然后搜索当地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点击打开,随后在页面下方点击登录,
最后在自助缴费页面里点击退费申请即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成都市城乡养老保险退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成都市城乡养老保险退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