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流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不同阶段的养老保险怎么连接在一起?
  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如何办理转移?
  3. 陕西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4. 城乡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如何互转?

不同阶段的养老保险怎么连接在一起?

其实这个问题不用你烦神,只要你在不同的阶段有交社保记录,到退休的时候会给你合并计算的,但如果你有异地工作经历,并在异地有交社保的记录,哪得你在退休前,自己把在异地所交的社保转到户籍所在地就行了,我自己就在好几个单位工作过,退休时都计算进去了。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流程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流程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是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二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流程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流程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四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也可以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继续缴费,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 年时,再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流程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流程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但是,目前我省未出台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计算办法,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缴满15年,申请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时,原已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不能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需到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地办理退账手续,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如何办理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是可以相互转移的,这叫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制。但按照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规定,必须在领取养老金之前办理,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是不能再办理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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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转移的必要条件。

1.是必须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办理转移,中途不能办理。

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退休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陕西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1.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时,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由个人选择补缴费的办法或折算的办法进行衔接。

2.老农保参保人员转入新农保时,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入新农保个人账户。

3.参保人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由新农保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时,原缴费年限视同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按照“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执行。

1 已经出台。
2 这个办法是为了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旨在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多层次、全覆盖,以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3 此办法规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标准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细节,为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参考。
同时,此办法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提出了相应要求,有利于推进“养老三条线”全面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城乡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如何互转?

1、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公民,对于因种种原因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这两种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地如果在同一设立区的市或县(市、区)的,那么在办理衔接手续的时候,应当按照《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将个人账户内结存的基金进行划转(包含本金及利息)。

2、参保人员如果达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如果不满15年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进行延长缴费直至满15年,然后再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3、参保人员是不能够同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的。对于那些已经同时领取的参保人员,要按照《暂行办法》的第八条之规定处理,具体的程序和办法由设区的市研究并制定。

4、《暂行办法》实施之前,对于那些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但是还没有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以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5、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的时候,如果该参保人员累计缴费时间不满十五年的话,可以申请延长缴费直至满十五年。如果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参保的、延长缴费五年后仍然不足十五年的,那么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可以申请转入户籍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如果没有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流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