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互相衔接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互相衔接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一、2020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我国目前城镇化速度非常快,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劳动力从农村进入城镇,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面对人群流动该怎么衔接、其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成为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大量农民工,从农村涌入城市,但往往就业不够稳定,可能又返回到农村,过一段时间又回到城市。
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没有一个恰当的政策安排,农民工累积性的养老保险权益会受到很大损害。《暂行办法》正是为了推进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解决以农民工为主要群体的、累积性和延续性养老保险的关系衔接问题。
胡晓义说,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曾经发布职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的暂行办法,解决了在不同地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实施4年已解决了将近380万人的接续问题,其中包括大量跨省流动的农民工。
从2009年以后,新农保制度开始实施。一个农民,原来可能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而是在农村参加了新农保,然后又到城市来打工。他在农村交的这个养老钱还算不算数,能不能把权益累加起来,就要通过即将实施的《暂行办法》来解决。

广州市国企7年社保今年60岁还差8年,这8年能否转为城乡社保呢?
可以,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如果广州市国企职工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申请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将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陕西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1 已经出台。
2 这个办法是为了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旨在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多层次、全覆盖,以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3 此办法规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标准、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细节,为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参考。
同时,此办法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提出了相应要求,有利于推进“养老三条线”全面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时,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由个人选择补缴费的办法或折算的办法进行衔接。
2.老农保参保人员转入新农保时,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入新农保个人账户。
3.参保人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由新农保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时,原缴费年限视同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按照“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执行。
城镇居民保险和职工保险能衔接吗?
职工在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点时可办理衔接手续:城镇职工缴费满15年的可将城乡居民保险转入城镇职工保险。如果不满15年,应将城镇职工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险衔接合并后一并计算退休待遇。
2014年2月24日人力***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第五条:参保人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办法第六条:参保人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办法第七条:参保人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题主说的城镇居民保险,按正规的叫法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但题主说的职工保险,不知道是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但无论题主缴纳的是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都是不可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衔接的。
只能在参保者办理退休时,将两个保险账户合并起来,计算退休养老金待遇。
但合并时,也只能合并金额不能合并缴费年限。
同时,两个保险的合并,只能在参保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才可以合并。
参保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还不能合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合并时,需要将其中一险转移至参保者退休地后,才可以进行合并计算参保者的退休养老金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互相衔接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互相衔接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