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保养老保险转移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居保养老保险转移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镇养老保险怎么转城乡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保人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办理流程如下:
参保职工准备材料、职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并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将《参保凭证》交给转入地居民社保经办机构、居民社保经办机构录入《参保凭证》打印《联系函》、职工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联系函》录入系统、打印《信息表》生成汇总转出基金单据、基金支出审批、支出基金邮寄《信息表》、转出完成。
城乡居民保险社保异地转移流程?
1、发凭证
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
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
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
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如何办理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是可以相互转移的,这叫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制。但按照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规定,必须在领取养老金之前办理,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是不能再办理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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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转移的必要条件。
1.是必须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办理转移,中途不能办理。
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退休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能互转吗?
很高心为您回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是可以互转的。
按照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第四条规定:
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如有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形,在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应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应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是不能相互转移的,如果说你参加的是职工养老保险,那么就只能够一直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最终领取职工养老金的待遇,反之,如果说你参加的是居民养老保险,那么也只能够一直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最终享受居民养老金的待遇,而且如果说你两种保险都参保了,那么就属于一种重复参保的现象,对你个人来说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你只能够选择其中的一种养老保险退出就可以了。
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说自身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但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15周年,那么在这样的一个前提条件下,是可以允许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把它转移成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然后一次性补助完成15年的费用,直接办理退休,享受居民养老金的待遇。
除此以外,这两种养老保险之间是不能够相互转移的。并且他们之间也是不能够相互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所以说,一旦选择参加一种养老保险,那么就一直需要交费下去,至少要满足15年以上的一个缴费要求,才可以基本上享受这个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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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保养老保险转移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保养老保险转移流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