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宁城乡养老保险计算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宁城乡养老保险计算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宁市养老金计算公式?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3、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广西南宁退休金怎样计算?
退休金计发比例一般根据个人缴费年限确定,不同年限对应不同比例。
例如,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为基础养老金120%,缴费年限为15-20年为基础养老金135%等。以上是广西南宁市企事业单位今年度退休人员计算法。
2020年南宁市养老基数?
2020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5889元/月,即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使用该数值计算。
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5769.5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53.9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55.1元/月。
广西南宁市过渡性养老金如何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宁城乡养老保险计算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宁城乡养老保险计算标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