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泰州失地农民保障办法?
答:泰州失地农民保障办法:
1、按比例补贴:全部失地的,***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承担费用为社保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3、一次性补贴:目前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要45850元,其中***补贴7000元,个人承担38850元。
2023年泰州市失地农民保障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征收后,市(区)人民***依法将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名单中16周岁以上人员,作为社会保障对象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
第三条安置人员应当从征地前拥有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生,具体产生办法由市(区)人民***制定。
第四条征收农用地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人数按照被征收的农用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农用地面积计算。安置人员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市(区)人民***确定。
第五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先筹后征、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保障适度、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泰州医保断交六个月可以补交吗?
一、市区(含高港、姜堰)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7月-2020年6月期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请于2020年6月29日之前缴清,逾期不可补缴。6月30日为年度结转关账日,当日不可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从中断缴费之月起停止统筹基金支付,三个月内补缴到位的,可以补报断缴期间的医疗待遇。断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才可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土地被征收可以换养老保险吗?
可以的,各地的政策一般规定,农户的土地被征用后,必须参加土地换社保,以土地换得社会保险,主要是养老保险,但养老金的标准一般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标准,退休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为100到400元每月;
可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合并的。虽然每个省市自治区有不同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处理办法基本相同。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参加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规定折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6年,大病医疗统筹折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0年)。
(二)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其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折算缴费年限确定养老保障待遇:如果两者相加满15年的,可以按企业退休,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
(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1、选择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后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2、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就是将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折算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办理手续领取待遇。
(四)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领取手续时,可以同时一次性补缴满20年的医保年限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失地农民指因***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_a***_]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