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外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外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外嫁的女儿户口在当地能办失地保险吗?
可以的。
失地保险是农村户口的依靠种地为生存条件,但国家建设或城市规划征收其土地,通过办失地保险保证农村户口的人的生活和养老。户口不在本村,那征收的土地与他就无关,他就不可以办失地保险
外嫁的女儿如果已经在当地落户,就可以办理失地保险。失地保险是指在购买住房时,购房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并获得产权证书,从而无法获得房屋保险的情况下,为房屋提供的一种保险保障。
一般来说,户口在当地的居民都可以办理失地保险,包括外来人口和外嫁女儿等。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保险公司或相关部门。
嫁到外地了怎么交农村医保?
转移到嫁入地的医保机构,然后继续交纳。参保本人到转出地乡镇(区县)农保机构提出转至城保、镇保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农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指导个人填写《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
交农村医保的办法如下:
随后,再点击社保一栏进入。
最后进入社保界面后,点击居民医保缴费,需要输入个人信息,即可缴纳农村医保了。
户口所在地交纳农村医保。
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以农村户口所在地,统筹的,所以缴纳农村医保是在户口所在地。如果外嫁,户口没有迁移,就在以前缴纳地继续缴纳;户口迁移到外地,就在外地缴纳。
农业户口,女的嫁出去户口一直在娘家,现在离了婚她还可以得到娘家的土地承包权吗?
这个情况越来越突出,出嫁女按到民俗来说嫁到那就是那里。随着思想和利已主义影响,那里好户口簿就留在那里,就算是生活不在。但出嫁女还在娘家住和生活,在广义上还算本村妹子。这些年已是有股份分红,好多出嫁女不愿将户口迁出,造成民俗根文化和风气影响。
在十年前佛山市股权改革,凡是出嫁女和丈夫及子女在娘家,都有股权,结果遭遇村民抵抗,最后***用强政策实施。
去年广州市白云区及一些市,也搞股权改革,离谱是有户口所在地村就有股份,对于作为村民的客人真象土飞文化。等于有巨大贡献的老人股份,割给外人外孙和女婿。
一般情况下村等于一个宗族或者是二三个,由于国家免交公粮政策,剩下的村民义务是对根文化敬仰。每逢活动,村民就会义务参与,这个出嫁女有的是可以参与。但外孙不跟母姓(入赘)的,一般不会参与,村民也不喜欢,因为村民讲究根文化传承。
所以出嫁女在娘家还有点根文化,村民应对出嫁女与村同等权益,减少不必要社会矛盾。
农业户口,女的嫁出去户口一直在娘家,现在离了婚她还可以得到娘家的土地承包权吗?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女方在新居住地是否取得承包地,如果取得承包地,则无法获得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反之,未在新居住地获得承包地的可以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根据该条法律规定,说明女方在外嫁地未再获得承包地的,依然享有原居住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还可以说明,女方离婚后是否回娘家居住地居住,也依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剥夺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不想和娘家承包地在一起,也可以要求分割承包地,自己经营承包地。
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根据该条法律规定,说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离婚为由剥夺女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综上,只要女方在与男方结婚的居住地未再获得承包地,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未发生变更,就依法享有娘家原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其承包地收回,剥夺其土地承包经营的权益。
延伸:如果女方与男方结婚后,户口迁入男方,原居住地承包地被收回,在新居住地从新获得承包地的,离婚后,女方有权要求与男方分割承包地,自己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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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外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外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