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去世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去世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1岁死亡怎么办?
- 农村交满15年社保突然身故怎么办?
- 城镇居民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就去世,养老保险余额能全部返回吗?
- 已经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的居民于59岁时去世了,其养老保险金将被如何处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1岁死亡怎么办?
您好,如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在61岁以下去世,其家属可以申请享受一定的丧葬补助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当地社保部门根据当地政策规定,一般包括丧葬补助和抚恤金两部分。需要家属持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申请。
61岁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您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居民在退休后的生活。如果参保人在61岁时去世,其家属可以申请领取殡葬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具体补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保险公司。同时,如果参保人在去世前已经缴纳了满足退休条件的养老保险费用,其家属也可以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农村交满15年社保突然身故怎么办?
农村交满15年社保突然身故具体处理如下:
2、其个人医保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
3、其他的保险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4、以及其遗属可以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城镇居民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就去世,养老保险余额能全部返回吗?
可以继承其个人账户余额。
根据社保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但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一般只有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而无抚恤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目前全国无统一标准。一般以人员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按月的倍数计发。如成都是当月养老金的4个月计发(无抚恤金),有的地方是全省统一标准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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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刚参加车险一年,出事故了,该赔付吗?该!一个月呢?该!一天呢?该!这就是权利和义务,只要约定就要履行。
不要只看能得到多少,还要看到将失去多少。
对死者来讲,其实养老金起到了作用,保其终身。就是费用全退,也换不回人命。
最后,回到问题,去看看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
已经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的居民于59岁时去世了,其养老保险金将被如何处理?
巳经缴纳了15年的养老保险,年龄也巳熬到59岁了,再熬一年就可以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了,作为一个居民参保人员来说,应该是一件内心里多么高兴而又期待的事情呀。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人说没咋就没了呢?也真是事与愿违,老天弄人呀。
居民还没有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就死亡了,养老金是领取不了啦,但是请放心,以前缴的钱是不会打水漂的。
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无论是在退休前还是退休后因病死亡的,都可以领取到两笔钱: 一笔是丧葬费,另一笔是个人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由于各地政策不同,丧葬费的补助标准也不同,经济发达地区一般在3000元~5000元左右,经济欠发达地区一般在1000元~3000元左右。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已经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的人,那么59岁去世了,这种情况以上养老保险的个人养老金账户部分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如果是59岁,作为男性的话是没有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那么也就是意味着还没有领取到退休金待遇,所以说个人社保账户是一个全额的状态。大概有个几万块钱吧,这几万块钱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当然每一个人的养老账户是分为两个,一个是个人养老账户,另外一个是统筹养老账户!
我们可以继承的只是个人养老账户部分的钱,也就相当于你交费总额的35%左右,剩余的2/3左右是进入到了统筹账户,而统筹账户当中的钱是没有办法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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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去世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去世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