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追回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居养老保险待遇追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违规领取退休待遇怎样追回?
  2. 两地领取养老金有什么处罚?
  3. 养老金两年没有领能追回吗?
  4. 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企业能否追回?

违规领取退休待遇怎样追回?

退休金是国家对退休人员的一种生活保障金 通常来说是每一领取爱已领取的 如果违规领取了退休金是要追回的就是说如果退休金有 死亡何者必追究刑事责任的退多发的退休金,一旦发掘以后必须按照当以发放多少必须全部追回的 一方面通知本人,如果有单位的要通知单位 即使追回,这是我们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政策规定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追回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追回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违规领取退休待遇必须追回。一是电话通知本人,及时缴回多领部分待遇。二是发函通知本人,按要求到指定银行退缴多领退休金部分。三是强行从个人账户扣除多领退休金。

两地领取养老金有什么处罚?

国家明确规定,凡是参加企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能享受双份待遇,对于领取双份待遇的,应该扣回,退还一份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余额,并且追回已经领取的另一份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追回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追回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此类行为,属于***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给予涉案金额处以2到5倍罚款,涉案数额较大的,按照***罪依法追究刑责。

养老金两年没有领能追回吗?

养老金两年没有领能追回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追回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追回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个人觉得你的这种情况其实现在已经是很少存在的,因为现在的退休金基本都是通过银行卡每月直接到帐的***上,并不需要自己每个月去社保局领取。除非,你自己主动去把自己的***进行注销,否则这种***存在的机率还是非常小。

在现实中没有领到自己退休金的情况也是有的,那就是退休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去进行生存人生。超过时间,那么社保局就会暂停发放你的养老待遇。

什么时候进行资格认定?

认定需要在退休人员出生之月起,三个月内到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或者区县的社会保障机构进行认证

一旦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资格认定,社保局就会在次月起停发您的待遇。但是这种情况只要您后面完成了这个资格认证,中间暂停发放的养老待遇都是会补发给您的。所以说我觉得这两年的养老金是可以追回的。

养老金2年没有领是可以追回来的。

因为我身边的退休工人经历过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

那是2016年冬天,我们黑龙江的一些老人盛行去海南过冬天。因为黑龙江的冬天室外温度可以达到零下30多度,室内温度如果是集中供热一般能达到20度左右。室内外温度温差较大,对一些有心脑血管疾病、哮喘病等慢性基础病的老年人来说绝对是一个挑战。所以有些老年人就抱团去海南过冬天。有一位老年人在海南一住就是2年。第二年由于年龄大就未回东北,退休工资就停了。第三年回东北进行了退休人员生存验证,人社局将未开的退休金全额补发。

经了解人社局每年都会对退休人员进行生存认证。

认证时间:每年的4月1日--6月末。

认证方式:

各地市***用的方法都有些差别不外乎以下几种方式,指纹认证是最主要的方式,其他经络认证、面部扫描认证、照片认证、视频聊天认证几乎不用(有些地市不***用。)。

一、社保大厅直接认证。社保经办机构设置了专门的生存认证登记窗口,由离退休人员本人持社保发放的退休人员待遇证、身份证户口等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认证。

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协助认证。即离退休人员持社保发放的退休人员待遇证、***、户口等,到居住地社区或就近劳动保障服务站,由社区或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当面核对其***和退休证,经审核认定后,由离退休人员在填写登记表并签字,加盖协助认证机构印章。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社保问题专家思之想之,养老金是按月发放,现在都是养老金一发放,退休老人都是排队去银行领取,你为啥两年没领呢?很是让人不解啊,难道是有很钱,不需要靠养老金生活?

养老金是发放到你提交的***里的,不过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把养老金发放到社保卡里。如果你两年没领,但每年都参加了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那么,养老金依然按时发放,那么钱就在账户里,不需要追回。

如果你两年没领,也没有按时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那么你的养老金将会暂停发放。

直到你参加并通过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之后,养老金才会恢复发放,并且会补发之前停发期间的养老金。

好的,更多社保问题,关注思之想之。

养老金两年没有领,是可以补回的,但是要到养老金发放地验证身份信息以后才会补回来,每年都会在生日当月要验证一下的,如果你没有去验证,两个月以后养老金就要停发直到验证了就可以䃼回停发的养老金。

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企业能否追回?

不可以。

巜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_a***_]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保费用。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办理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养老费。

企业单位自1992年~1995年间推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缴纳社保便成了用人单和企业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期缴纳,愈期不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职工养老保险有两个账户,一个是统筹账户,另一个是个人账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承担的20%进入了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的8%进入了个人账户。进入统筹账户的钱归国家所有,由国家统筹支付给符合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参保人;个人账户的钱归个人所有,属于私有财产,用来计算职工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由此可见,企业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是强制性的,并不是企业给职工的一种施舍,所以根本不存在追回来之说。即使职工后来离开企企了,他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时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也是职工应该得到的,在任何情况下企业也无权追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追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追回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