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承方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承方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我缴的钱孩子能继承吗?
将来个人账户孩子可以继承,不论是否已经退休开始领取养老金,只要参保人去世时个人账户有余额,继承人就可以去社保局全部提取出来每月领多少钱,要看退休时当地人均收入,城乡居民养老金每年各省会根据当地人均收入水平公布《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人死后居民养老保险能退吗?
人去世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不能退。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退吗?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能退的问题:
是不能退的哦,不过等到退休之后可以退还个人缴纳的部分。
1未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2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提前支取,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一次性支付: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5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7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继承的农村危房怎么处理?
如果继承人是本村村民,在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确权登记后,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翻建房屋申请,签订好四邻协议,由村委会向当地乡镇人民***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就可翻建房屋。
目前城镇居民或非本村村民继承的农村房屋是否允许重新翻建房屋,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得看当地有没有政策限制。
农村危房涉及安全隐患问题,也是各级***部门工作重点,日常进行修缮加固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不愿闲置放弃宅基地权利的话,尽量不要让房屋倒塌,因为一旦倒塌超过两年未恢复使用,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由村集体直接报请县级人民***批准注销权利,收回宅基地。
如果修缮加固没有意义,而权利人又不愿主动退出宅基地,必须对房屋进行重建的话,建议权利人处理好四邻关系,和村委会沟通好,承诺按照村庄统一规划建设,应该问题不大。
父母去世,宅基地上的房子该如何继承?
农村人在对待父母去世后的遗产分配上,最难以分配的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了。在过去,人们普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农村娘家的财产与出嫁的女儿没有关系。所以,那时候农村父母去世后,不管是遗留下来的房屋也好,存款也罢,会由儿子继承,这闺女都不会争夺。但如今不同了,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等老人百年之后,当然这遗留下来的财产,也有女儿的一份子。
农村的房屋,也属于私人财产,当然也作为遗产,会被继承人依法继承。但房屋在继承上,往往与其它财产的分割有所不同。因为房屋是依附于农村宅基地而建,两者的权属关系不同。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在遗产继承上,儿女继承的是房屋的所有权。
有些人家在处理房屋继承的问题上,都很大度。作为女儿嫁到外村,即使是继承了房屋的所有权,也不可能再跑回娘家居住吧,索性人家就不与娘家兄弟争了,在协议书上签字,自愿放弃继承权。这种情况当然好处理,但对于那些想分一杯羹的出嫁女,只好将房屋作价,谁留着房屋谁拿出一部分钱给另外的兄弟姐妹。
这不,我们这边年前有一城郊村***,就遇到这样的问题。最后都闹到了村委,最终在村委会相关人员的多番调解下,才将事情解决。
参与老人遗留房屋继承分配的是姐弟5人,父母在世的时候,忙活了一辈子,给儿子盖了一座新房,操办着给儿子娶上媳妇。后来,儿子住进新房,父母依旧住在老宅。但上一辈还曾留下一处老祖宅,由于是土木结构,一直在那里盛柴火用。这不,父母去世以后,几个姐姐也没曾想将房屋分配一下。这次正赶上村里***,加上父母临终也没个遗嘱,这不听说村里***,在市区置换楼房,这4个姐姐一商量,集体出动,到村里与弟弟吵着争房屋。
要说,这弟弟也够大度的了,他提出,自己名下的房屋不是遗产,归自己所有。另外的两处老宅,自己留一处,姐姐们分一处。毕竟父母年老时主要是自己在侍候,姐姐们都外嫁,也都是隔三差五才回家一趟。即使是这样,姐姐们也不答应。要知道这次***,一处房屋换80平米的楼房2处。姐姐们的意思是弟弟房屋换2处楼房,如果他自己再继承一处老宅,岂不是一家就能置换4处楼房了嘛。而自己姐妹4人就只能分配置换的2处楼房,心里不平衡。后来,在村里多番调解以后,弟弟同意再拿出一处置换的楼房,这样,最终就是祖上遗留的2处房屋置换的4处楼房,自己一处,4个姐姐分3处,事情才解决了。
虽然父母遗留的房屋是妥善解决了,但这亲情也在这次遗产的***中变得越来越淡。细细一想,值得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承方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承方式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