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宜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宜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社保一次性补缴截止时间宜宾?
根据宜宾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的要求,2021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在该日期前完成相应的社保一次性补缴,以保证其社保缴纳的完整性和正常性。如逾期未补缴,将会影响个人社保积分和***待遇,也会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建议企业和个人都要及时关注补缴日期,认真履行社保缴纳义务。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2021年社保一次性补缴的截止时间宜宾为8月31日。如果您在该截止日期之前未完成社保一次性补缴,将会被视为违规,可能会面临相关处罚和法律责任。因此,建议及时了解自己的社保情况,确保按时缴纳,并注意确保缴费方式的正确性。若有任何需要帮助的问题,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和合法权益。
对于2021年1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正常缴费的,应于2021年1月11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2020年12月正常应缴费款。已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的企业,可通过已安装的“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选择“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自行确认缴费,也可使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完成缴费,2021年1月批量扣款日为1月13日和20日,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对于“银行批量扣款”不成功的企业,可在限缴期内***用除“银行批量扣款”外的其他方式完成缴费)。未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或无法通过“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缴费的单位,可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持该凭证至商业银行完成缴费。
2021年1月份,企业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间为1月11日至25日,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28日。
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1月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于1月11日、18日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1月12-17日、19-25日的工作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全市各网点均开通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请在当日15:00前办理)
宜宾业主需要补交空置房屋的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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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人喜欢买了新房放着作为投资或是其他原因购房后就一直空着,没有入住,因此引发了关于不入住是否要交物业费的问题。近日有朋友向本律师咨询,她在宜宾市翠屏区西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闲置了近两年,现在准备搬进去物业公司却让她补交之前的物业管理费,她觉得这笔费用收的不合理,“房子我们一直都没住,为啥还要补交以前的物业费呢?”。
对此本律师认为,目前物业管理费的构成主要包括渣滓清运费、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化粪便费、小区公用设备维修费、公共照明的电费、电梯运转费等。从构成能够看出,物业费属于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备维修而支出的费用,并不是特定针对某一业主的单一服务。业主是否居住、使用房屋,并不影响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服务。我们购置房屋的另一目的是投资,而物业服务也对房屋起到了保值的作用,业主亦是物业服务的受益者。
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自交付之日起次月由业主承担。《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物业服务***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六条中也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
因此就算不入住,但是由于朋友们所购房屋位于小区内部,接受了物业公司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同时,物业公司实质上是为物业提供服务,并不是单一的为业主,所以,即使没有入住,也需要缴纳物业管理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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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宜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宜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