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比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江夏城乡居养老保险比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武汉市江夏区新农合报销政策?

武汉市江夏区新农报销政策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符合住院条件、符合用药规定医疗费用补助,在本年度按分级分段按比例的方式核算报销,年累计补助封顶35000元。

江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比例 (江夏区养老保险)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乡镇街卫生院和一级专科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75%。

区内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2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65%~70%。

江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比例 (江夏区养老保险)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市级二级转诊定点医院及市儿童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45%~55%。

市级以上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12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45%~55%。

江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比例 (江夏区养老保险)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省级以上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15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45%~55%。

市内非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30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35%~45%。

外出(本市以外)务工、经商农民,原则上应回区内定点医院或省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确因病情危急,需在市外住院治疗的,应出具相关证明,可享受同级医院住院医疗费补偿政策,但报销比例相应下调5%。。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在一年内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的,可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限累计集中报销个案)。

五保、低保、特困优抚对象在定点或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者,报销时取消起付线,大于500元的高质耗材报销50%。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符合住院条件、符合用药规定的医疗费用补助,在本年度按分级分段按比例的方式核算报销,年累计补助封顶35000元。

乡镇街卫生院和一级专科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75%。

区内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2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65%~70%。

市级二级转诊定点医院及市儿童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45%~55%。

市级以上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12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45%~55%。

省级以上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15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45%~55%。

市内非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3000元,补偿比例为可核报费用的35%~45%。

外出(本市以外)务工、经商农民,原则上应回区内定点医院或省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确因病情危急,需在市外住院治疗的,应出具相关证明,可享受同级医院住院医疗费补偿政策,但报销比例相应下调5%。。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在一年内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的,可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限累计集中报销个案)。

五保、低保、特困优抚对象在定点或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者,报销时取消起付线,大于500元的高质耗材报销5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比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比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