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居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老人死亡后有什么待遇,例如殡葬费等?
  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退吗?
  3. 2020年河南丧葬费标准?
  4. 小学教师刚退休一年就因病去世了,家属能领到哪些钱?

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老人死亡后有什么待遇,例如殡葬费等?

各地方尚未见到有丧葬补助金制度。国发【2014】8号文件,对此只是原则性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建议查阅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中有无此规定。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退吗?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能退的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是不能退的哦,不过等到退休之后可以退还个人缴纳的部分。  

1未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提前支取,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一次性支付: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5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7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2020年河南丧葬费标准

按照新的丧葬费发放标准来说,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其家属可以领取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待遇,比如企业退休人员是2021年9月份之后去世的,那么丧葬费的发放标准就是:河南2020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而河南2020年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896元,所以丧葬费的发放标准就为2896*2=5792元。

小学教师刚退休一年就因病去世了,家属能领到哪些钱?

小学教师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病非因工去世以后,其家属可以领到这五部分待遇:

第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是用于安葬职工的补助费用,属于包干使用,不退不补。

具体的标准各省市有很大差异,北京市是5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一样。山东省是1000元,天津上海市都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宁夏自治区则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第二,一次性抚恤金

根据人社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20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基本离退休费标准,一般不包括退休生活补贴数额,但具体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执行。

2014年10月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一些地方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0倍发放。

第三,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

我同事因病去世了,他刚刚退休才两年,真是可惜了,辛苦操劳一生,准备退休享受几年清福,哪知无福消受啊!

我了解的当地情况是这样几项。

1.教师死亡丧葬费。

教师死亡后,家属上报教育人事管理员,上交身份证户口本,凭殡仪馆火化证明,领取相关费用

各地政策不同,教师死亡丧葬费发放4个月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

2.一次性抚恤金。

根据人社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人员,可以领取20个月生前基本工资,不是全额工资哦,大约四五万元。

3.遗属补助。

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还能领到一笔丧葬费、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

题主的父亲作为小学教师,在三尺讲台上辛勤耕耘了一辈子,好不容易盼到了退休,原以为可以颐养天年了,没想到退休才一年,就患肺癌去世了。真的是天不作美,世事无常啊。在这里,愿逝者安息丶生者坚强!

在这里,我可以告诉题主,你父亲作为事业编制的退休教师,因病去世后,他养老金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可以继承,还可以领取到一笔丧葬费和抚恤金。

尽管这一块没有全国统一的政策,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各地都有。只不过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可能会高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标准会少一些。

以我生活的地区为例,当退休教师因病去世后,死者亲属(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要在1个月内带着死者的死亡证明书、火化证、***丶退休证社保卡和亲属的***明材料,到社保局(还有医保局)去报告和申请。当社保部门接到材料和申请后,会首先办理一个养老金停发,然后按程序对相关材料进行[_a***_],对死者养老金个人账户内的余额进行结算,按标准拨付相关费用。如果一切顺利,可以在7~10个工作日内通知死者亲属前去领取以下几笔费用:

1丶死者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2、5000元的丧葬费;

3、死者领取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标准2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

另外,死者的爱人如果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经社保部门调查属实的,办理相关手续后,每个月可以在社保基金领取到一笔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补助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