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大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调研通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人大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调研通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我国非农建设用地将不再“必须国有”,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我国非农建设用地将不再“必须国有”,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实际上个人之前呼吁过打破城乡土地二元制,之前也有一个题于此相关:

人大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调研通知 (人大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调研通知怎么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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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制度回应是相当及时的,虽然这个立法上的小小改变只是阶段性的扫除立法障碍,但是对于大量小产权房的现状来说,对于产权保护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人大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调研通知 (人大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调研通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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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小产权房?我国土地一部分国有,一部分集体所有,国有部分是商品房的基础,虽然名义上是国有的,实际上是可以交易的,故而,等同于私产,这么多年大家购买商品房,早已不用担心国有土地真的有一天被国有。商品房可以说产权很安全,在我国。

而集体土地,实质上产权是不明晰的。比如很多农村有祖宅,传统观念上,祖宅就是私产,但立法上农村土地的确属于集体土地,很多农村孤寡老人不能通过以房养老模式。比如农民迁徙,现代农民迁徙很寻常,但是当你离开一个农村,打算成为城市人,你却无法出售你乡间的房屋。

人大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调研通知 (人大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调研通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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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产生了大量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问题也一直僵持在那里。这些小产权房理论上还是集体的产权,但是具体到每一个家庭,有些是作为商品房买入的。这些小产权房不仅仅是交易困难,产权保护困难。更是管理的漏洞和盲区。

所以非农建设用地并不一定需要“必须国有”,这是准备在未来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方面的管理体系,打破城乡二元土地结构。从而谋求彻底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也要解决集体土地可抵押可交易的产权难题。是天大的好事,也是法治完善的重要一步。

当然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只是开了个口子,未来要有新的法律条文来规范小产权房的盲区,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未来立法过程很漫长,但的确是个良好的开始。

宅基地三权分置,再到非农建设用地不再“必须国有”,中间也在一步步推进宅基地有尝退出,在专做乡村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盘活的美丽新乡村看来,这一步一步为村集体建设用地放开正是为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市扫清法律和政策障碍。农村建设用地只有村集体建设用地,其中又分为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其中使用权现在可以租赁,如果能够流转,与国有土地一样的年限,那将撬动数十万亿的财富价值。美丽新乡村的公众平台上有大量的宅基地农房租赁交易,如果一旦可以正常流转,与国有土地具备同样的年限,那美丽新乡村平台上的闲置农房价值将翻数倍。

对农村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巨大的政策红利!因为农村的土地,集体自己可以说了算,可以拿来建设工厂、住宅、写字楼!比如农民自己的宅基地,可以出售给城里人。

非农建设用地,通俗地说就是非农业用途的建设用地,我们常见的高速公路、商业楼宇、城市居民住宅等等用地,都属于“非农建设用地”。

在改革开放初期,城市化程度不高,那时候全国的非农建设用地很少。但随着城市的扩张,无论是工厂、道路、写字楼,还是居民住宅,都要征用城市附近的农业土地。这个征用就是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成国有土地的过程,只有完成这道法律手续,农村土地才能拿来建设城市。而最新的政策,就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不用经过国有化的过程,就可以直接入市,来来建设住宅、工厂等等。

集体土地可以入市,将极大改变土地***被政 府完全垄断的局面(这是高房价的根本原因),对于抑制城市高地价也有一定作用。

但需要有宅基的人冷静的是,这样的政策,肯定会有比较严格的限制,不可能全国一下子就铺开了,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混乱。而且就得益的农民来说,与核心城市距离的远近决定了集体用地的价值,太偏远的农村地区,集体土地价值仍然不高。另外,即便是大城市周边,集体土地也未必如大家想的那样价值巨大,因为这些宅基地大部分和城市的配套建设隔得较远,并不适合刚需人群,而只适合有闲钱而又向往田园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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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大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调研通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大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调研通知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