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死亡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了几年死掉了?
  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1岁死亡怎么办?
  3. 人死后居民养老保险能退吗?
  4. 已经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的居民于59岁时去世了,其养老保险金将被如何处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了几年死掉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了几年去世了,这个钱是可以全部退还的。如果在60周岁以前交的养老保险,然后还没有领到国家的保险金,人就去世了,可以由去世人的配偶子女带着死亡证明和配偶或子女的身份证银行卡,到社区街道办去办理养老保险的退费手续。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死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死亡补助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1岁死亡怎么办?

您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居民在退休后的生活。如果参保人在61岁时去世,其家属可以申请领取殡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具体补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保险公司同时,如果参保人在去世前已经缴纳了满足退休条件养老保险费用,其家属也可以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您好,如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在61岁以下去世,其家属可以申请享受一定的丧葬补助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当地社保部门根据当地政策规定,一般包括丧葬补助和抚恤金两部分。需要家属持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申请。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死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死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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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岁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死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死亡补助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人死后居民养老保险能退吗?

人去世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不能退。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已经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的居民于59岁时去世了,其养老保险金将被如何处理?

巳经缴纳了15年的养老保险,年龄也巳熬到59岁了,再熬一年就可以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了,作为一个居民参保人员来说,应该是一件内心里多么高兴而又期待的事情呀。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人说没咋就没了呢?也真是事与愿违,老天弄人呀。

居民还没有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就死亡了,养老金是领取不了啦,但是请放心,以前缴的钱是不会打水漂的。

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无论是在退休前还是退休后因病死亡的,都可以领取到两笔钱: 一笔是丧葬费,另一笔是个人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由于各地政策不同,丧葬费的补助标准也不同,经济发达地区一般在3000元~5000元左右,经济欠发达地区一般在1000元~3000元左右。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已经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的人,那么59岁去世了,这种情况以上养老保险的个人养老金账户部分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如果是59岁,作为男性的话是没有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那么也就是意味着还没有领取到退休金待遇,所以说个人社保账户是一个全额的状态。大概有个几万块钱吧,这几万块钱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当然每一个人的养老账户是分为两个,一个是个人养老账户,另外一个是统筹养老账户!

我们可以继承的只是个人养老账户部分的钱,也就相当于你交费总额的35%左右,剩余的2/3左右是进入到了统筹账户,而统筹账户当中的钱是没有办法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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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死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死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