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死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死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居民养老交了10年人不在了怎么办?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了10年,人不在了是可以将钱退回来的,也可以转给家庭其他成员的,为了减少损失,使收益最大化,本人建议最好是转保给家庭其他成员,直接退保是好办的,只是退还你本人交的本金,国家补助的那一块是不退还的,三思而后行吧。
城乡居民养老交了10年了人不在了,交的养老保险费用是可以全部退还的,需要保险人的配偶或者子女到社区或乡镇去办理相关手续,应该是需要带保险人的死亡证明,配偶或子女的身份证和指定的银行卡,在社区或街道审核完以后,所退还的钱会直接打在银行卡上。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退,需要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户口簿和社保卡或者养老保险手册,然后去社保中心办理
城镇户口是不能中途退的,只有死亡、出国定居或者到法定退休年龄交费不满15年才能退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金没领完人已亡能退本金吗是社保?
可以退的,退保的资料要齐全。
退保所需资料:
养老保险手册;
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退保办理程序:
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
社保非因以下情况不得退保退费。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交了居民社保还能领抚恤金吗?
法律依据:《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项
(一)2011年7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前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员生前有工作单位或其档案由档案托管部门管理的;
由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凭其死亡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及相关参保证件等资料向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核准名册。经核准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事宜;其他参保人员死亡的,由参保人员遗属凭其死亡证明书、居民***及相关参保证件等资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核准名册;经核准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支付事宜。
(二)本通知下发以后参保人员死亡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待遇支付事宜。
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老人死亡后有什么待遇,例如殡葬费等?
各地方尚未见到有丧葬补助金制度。国发【2014】8号文件,对此只是原则性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建议查阅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中有无此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死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死后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