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前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前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提前去世所交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条规定可以由死者的家属活着近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继承死者养老保险账户里个人缴纳的那部分钱,公司的那部分是无法继承的;
1、需要提供死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殡殓证明或《死亡报告书》等);
2、由继承人申领时,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继承人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委托书;款项支付方式:个人帐户额一次性支付给本死者的法定继承人。
现行的全民养老保险领一年就去世了怎么办?
1、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1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继承手续,其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应在1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参照城镇职工的标准支付丧葬费。丧葬费标准高于个人账户余额的,按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丧葬费;丧葬费标准低于个人账户余额的,按标准支付丧葬费,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资料拓展: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六条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网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下岗工人已缴社保但未到退休年龄提前死亡有哪些待遇?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下岗工人已经缴纳社保,但是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提前死亡有哪些待遇呢?如果说缴费人提前死亡,那么个人社保账户当中的个人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也就是说你养老金账户当中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我们养老金账户当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大概是占有交费总额的1/3左右,因为只有你个人缴费的这个8%才会进入到我们个人账户当中,剩余的企业单位所承担交费的20%是不会进入到个人账户的,他直接进入到了统筹账户,所以说统筹账户当中的钱是没有办法来继承的,除了可以继承这个个人账户余额之外,还可以享受到丧葬抚恤金的待遇。
丧葬抚恤金等待与各个地区的规定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地区规定的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也有些地区规定的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所以说就要根据你们当地的政策来决定,不过加上个人账户余额的,加上这个丧葬抚恤金,一次性领取的钱大概可能有个几万块钱左右这样的一个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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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提前拿养老保险金吗?
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分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投保人一旦死亡,死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上的余额可以有家属领取,并且可以享受二十个月的抚恤金以及一笔丧葬费。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已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2、城乡居民: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携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2.初审:工作人员对参保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及时受理3.受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审核、程序操作、提出初审意见,将材料上呈科长复审,符合条件的生成基金支付***和养老金发放明细4.办结:所长对业务表盖章,系统生成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传递数据,养老金代发机构发放养老金。注: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申领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前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前身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