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去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人去世了城乡居养老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1岁死亡怎么办?
  2. 问一下,老人买了社保,假如去世了,国家养老保险会给哪些费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1岁死亡怎么办?

您好,如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在61岁以下去世,其家属可以申请享受一定的丧葬补助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当地社保部门根据当地政策规定,一般包括丧葬补助和抚恤金两部分。需要家属持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申请。

人去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人死后城乡居民养老金能返还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61岁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人去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人死后城乡居民养老金能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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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您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居民在退休后的生活。如果参保人在61岁时去世,其家属可以申请领取殡葬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具体补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保险公司。同时,如果参保人在去世前已经缴纳了满足退休条件养老保险费用,其家属也可以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人去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人死后城乡居民养老金能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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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老人买了社保,***如去世了,国家养老保险会给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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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老人缴纳了社保,***如去世了,国家养老保险会给哪些费用?其实对于老人来讲,它分为几种情况,第1种情况就是自己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就已经去世了,如果是这样的情形的话,那么个人账户是可以全额退还的,因为还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就没有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个人账户是全额可以退还的,大概是几万块钱左右。

但如果说老人已经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实际上领取养老金的待遇时间没有超过13年,可能也仅仅只有几年的时间,如果这种情况下个人账户余额依然是存在的,当然只要是个人账户余额存在在自己的账面上,那么这部分钱都是可以依法来继承的,其实也就是说自己如果说退休领取了几年的退休金,那么个人账户相对来说比起没有领取过退休金的人群会少一些,可能会少个几万块钱,但是除了这个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还可以领取丧葬抚恤金的待遇。

也就是说他有的退休老人,可能自己退休以后13年以上才去世,那么这种情况下个人账户已经领取完了,但是丧葬抚恤金的待遇对于每一个退休老人来讲都是一视同仁的,那么就根据你们当地的规定来进行补偿,一般情况下大概是三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平均养老金的待遇水平,甚至有些地区啊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待遇水平来给予发放的,所以说大概也是能够获得几万块钱,这笔钱也是可以依法来进行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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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问一下老人买了社保***如去世了,国家养老保险会给哪些费用?老人买了社保,就要看这个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时间来决定。如果说老人在领取养老金待遇已经基本上是在13年以上,那么是不会有个人账户的,所以说个人账户的余额就谈不上继承了,因为已经正常的领取完成了,如果说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没有13年可能仅仅只有几年的时间或者更短的时间,那么这种情况下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的有效继承的。

除了这个个人账户余额有些差别之外,实际上对于丧葬抚恤金,包括死亡以后的一些费用,在每个地区都是一视同仁的,大概可以获得三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社会平均工资待遇,有些地区和有些地区规定有所不同,所以说有一定的差距。那么基本上这个丧葬抚恤金大概拿到手里也就是能够在两三万块钱左右。

当然除了丧葬抚恤金待遇之外,还有一部分这个个人账户余额如果能够继承的话,大概可能能达到四五万或者更高的水平,但是如果说没有个人余额的话,也许只有两三万块钱,所以说这部分钱是可以有效的来继承的,当然继承的原则主要还是优先考虑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继承的话,那么就***用第一顺位继承的原则来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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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去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去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