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嘉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嘉兴城乡居养老保险档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嘉兴有哪些私立中学?
  2. 2022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
  3. 2019年嘉兴市缴费基数?

嘉兴有哪些私立中学

初中:吉水中学,清禾中学,嘉兴秀水高级中学,嘉兴一中实验(有高中部),嘉兴秀州现代学校(有高中部),嘉兴开明中学,嘉兴21世纪外语学校(有高中部),嘉兴外国语学校(有高中部) 高中:嘉兴一中最好, 嘉兴秀州中学和嘉兴高级中学在一个档次上。以上3所学校都是省一级重点中学。 嘉兴第三中学和嘉兴第四高级中学在一个档次上,这2所学校是省二级重点中学。 嘉兴第五高级中学是省***重点中学,嘉兴南湖高级中学(民办)跟它差不多。

嘉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 (嘉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22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

目前根据浙江省部分城市公布的社保缴费基数已经完成调整,未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保一个月要交多少钱呢?如果养老保险按照最低档次交15年,退休金大概又是多少?一起看看吧

一、2021年浙江省社保缴费基数

嘉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 (嘉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浙江省人社厅发布通知,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79133元,并且以此来计算养老保险计发基数和社保缴费上下限。

一年79133元,除以12个月,就是6595元

嘉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 (嘉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浙江省2021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就是6595元,那么社保缴费上下限也随之确定:

根据人力***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省人力社保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6号)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

我省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以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在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省内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21年12月31日前,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8%,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从2022年1月1日起,缴费比例调整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二、切实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劳动者实现灵活就业后,可按规定到户籍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填报个人信息、灵活就业内容等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审核。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可以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

三、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与就业登记机构共享就业登记信息,为参保人提供线上线下多种参保登记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无需转移,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或到省外流动就业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一次性归集,并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或跨省转移手续。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2019年嘉兴市缴费基数?

根据《浙江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4号), 2018年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432元。基于我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决定对我市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按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个人每月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以下称缴费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月缴费基数;缴费工资高于300%的按照300%确定月缴费基数,据此设定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320元、上限为16610元。月缴费基数申报时***用“个位数四舍五入、个位数为零”方式确定。

根据《嘉兴市人民***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意见的通知》(嘉政发〔2014〕47号)规定,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按照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其中缴费工资低于3320元/月的参保职工按照3650元/月执行,高于3320元/月的按照该职工上月缴费基数(原基数)的110%确定。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0号)文件精神,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上一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我市现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为五档(其中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550元/月)。按已公布的上一年度(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确定全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如下:

第一档:600元/月;第二档:800元/月;第三档:1000元/月;第四档:2000元/月;第五档:2990元/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嘉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嘉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