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1953工伤保险规定?
  2.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否可以同时赔付?

1953工伤保险规定

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什么是工伤保险)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否可以同时赔付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同时赔付的,只要是符合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公司购买的商业补充险是不能作为伤残就业补助金来冲抵的,这是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什么是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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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什么是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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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