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住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湖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住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南省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是多少?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住院起付标准:
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500元;
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1000元。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
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
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
2021年湖南住院规定?
日前,湖南省医保局发布了进一步简化省本级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5月1日起,取消省本级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省内异地住院备案登记流程,取消省本级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转诊(急诊)医保备案登记流程。
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省本级参保人员近64万,其中22万人分布在长沙市以外的各市州,2020年,省内异地就医结算近9万人次。为从根本上解决异地就医环节多、手续复杂的问题,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将“取消省本级异地备案”列为2021年度省医保局惠民利民十大举措之一。此次取消备案登记的政策调整,将惠及22万非在长居住工作的省本级参保人员,他们在省内跨区域异地的就医将实现“零备案”,即登记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异地就医等待期也从之前的2-3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时登记”“即时享受”。
省医保局提醒:省本级参保人员省内跨统筹区住院就医,原则上都应在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医院直接结算(意外伤害暂未纳入异地结算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住院时,不需事先办理备案登记,凭本人身份证和省直医保卡直接办理医保住院登记手续即可;出院时,在医院办理住院费用结算,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个人不必“垫资、跑路”到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报销。
省本级参保人员因病情救治等原因,需省内异地转诊就医的,仍按照分级诊疗制度要求,直接在就诊医院办理转诊手续。
日前,湖南省医保局发布了进一步简化省本级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5月1日起,取消省本级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省内异地住院备案登记流程,取消省本级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转诊(急诊)医保备案登记流程。
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省本级参保人员近64万,其中22万人分布在长沙市以外的各市州,2020年,省内异地就医结算近9万人次。为从根本上解决异地就医环节多、手续复杂的问题,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将“取消省本级异地备案”列为2021年度省医保局惠民利民十大举措之一。此次取消备案登记的政策调整,将惠及22万非在长居住工作的省本级参保人员,他们在省内跨区域异地的就医将实现“零备案”,即登记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异地就医等待期也从之前的2-3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时登记”“即时享受”。
省医保局提醒:省本级参保人员省内跨统筹区住院就医,原则上都应在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医院直接结算(意外伤害暂未纳入异地结算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住院时,不需事先办理备案登记,凭本人***和省直医保卡直接办理医保住院登记手续即可;出院时,在医院办理住院费用结算,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个人不必“垫资、跑路”到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报销。
省本级参保人员因病情救治等原因,需省内异地转诊就医的,仍按照分级诊疗制度要求,直接在就诊医院办理转诊手续。
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统筹区外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按规定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按政策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称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临时回参保地住院就医,可到社保中心申请临时撤消异地就医备案信息后,就能在参保地住院就医,出院后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住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住院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