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承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承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镇居民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就去世,养老保险余额能全部返回吗?
举个例子,刚参加车险一年,出事故了,该赔付吗?该!一个月呢?该!一天呢?该!这就是权利和义务,只要约定就要履行。
不要只看能得到多少,还要看到将失去多少。
对死者来讲,其实养老金起到了作用,保其终身。就是费用全退,也换不回人命。
最后,回到问题,去看看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但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一般只有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而无抚恤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目前全国无统一标准。一般以人员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按月的倍数计发。如成都是当月养老金的4个月计发(无抚恤金),有的地方是全省统一标准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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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退保吗?
特殊情况下,社保可以退回。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足15年,可申请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2、人突然死亡,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3、丧失中国国籍、***的,可申请终止职社保退回个人部分。
城乡居民参保人中途身故的又该如何处理?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中途去世的,当年所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是不能退的;而参保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去世年龄段,分为可退和不可退两种。下面我着重说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身故后,参保人员的缴费哪种情况可退和可不退。
未满60周岁,未领取养老金就去世的,可以退还
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除***补贴外,退还给法定继承人。
年满60周岁,已领取养老金待遇而去世的,分两种情况
1、可以退 农业户口1950年(含1950年)之后出生的、死亡年龄在72岁之前;非农业户口1951年(含1951年)之后出生、死亡年龄在73岁之前。这两种年龄段的,领取待遇的参保人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还未分月领完,应及时办理终止养老保险手续,从死亡下月起停发待遇,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补贴外,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2、不可退 农业户口1950年(不含1950)之前出生;非农业户口1951年(不含1951)之前出生的,死亡后,不退钱。为何不退,因为这个年龄段的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始实施的第一年,不用缴费,直接享受待遇了,其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钱是零。无钱可退。
现实生活中,有些死者家属不知道这些政策,以为人没了,也就没钱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要分情况的。尤其是那些刚刚满60周岁,没领取几个月养老金就不幸去世的人,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余额还基本上没怎么发给本人的,家属要去当地社保部门去办理死者的养老终止手续,及退钱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要注意什么?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首先我在这里很肯定的回答你,这个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是不能直接相互转移的。
尤其是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那么是不可以转移成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因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是有很大的待遇差别的,所以说他们之间是不能相互进行转移的。
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在退休之前,如果没有达到累计缴费年限15年这样一个要求,那么可以直接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然后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不过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成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话,对个人来讲损失是比较大的,因为本身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相对较低的,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是相对比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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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承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承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