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北宜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湖北宜昌城乡居养老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宜昌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
  2. 2021年宜昌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宜昌农民65岁补贴政策?

2021宜昌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

宜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20日。

湖北宜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湖北宜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宜昌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12000元。

参保缴费期的人员将保费足额存入账号即可。

湖北宜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湖北宜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新参保人办理完参保手续去银行办理代扣协议,将保费足额存入签约账号即可。

2021年宜昌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宜昌城区、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按710元/人·月执行,兴山县、秭归县、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按660元/人·月执行。农村低保:宜昌城区、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按540元/人·月执行。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按480元/人·月执行。

湖北宜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湖北宜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区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护理标准分三挡设置:集中供养全自理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0.7倍确定;集中供养半失能特困人员在全自理基础每月增加100元,集中供养失能特困人员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3%确定。在开展管理运营改革创新试点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内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统一执行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2021年6月18日,宜昌市***办公室发文确定公布2021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人民***令第374号)文件精神,因各县市区2020年居民收入及消费支出不同程度下降,市人民***决定2021年我市社会救助标准仍按2020年社会救助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

宜昌城区、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按710元/人·月执行。

兴山县、秭归县、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按660元/人·月执行。

农村低保:

宜昌城区、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按540元/人·月执行。

兴山县、秭归县、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按480元/人·月执行。

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45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35%。其中年满60周岁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为55万人,约占全市享待人员总数的60%。全市城乡居保年人均缴费额329元,月人均待遇水平128元。在养老保险待遇组成中,财政全额负担的基础养老金部分最少占到月人均待遇水平的80.5%,个人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仅占19.5%。

宜昌农民65岁补贴政策

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省委、省***将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和财力状况等情况,适时调整我省基础养老金标准。各级***在调整基础养老金时,应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

对按规定实际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1元标准的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北宜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北宜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