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湘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湘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谁知道湖南省岳阳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最低工资标准出台,该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岳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580元提高至725元。 据悉,调整后的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725元、650元/月两个档次(去年为580元、560元/月两个档次),即: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君山区、云溪区为725元/月;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行政区为650元/月。同时,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市统一为7.5元/小时。与去年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全市统一7元/小时提高了0.5元。 劳动部门工作人员指出,岳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不包括相关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也不包括劳动者依法享受的保险***待遇,如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等。这都需由企业另行支付。 劳动部门提醒,最低工资是刨去社保费、公积金等,最终落入劳动者口袋的最低收入。任何单位如果违反,都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2005年丧葬费发放标准?
从2005年7月1日起,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下同)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0个月计发。
2、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或退职生活费数额的7个月计发。
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其按规定享受的1-2个月生活补贴的月平均数,也一并作为计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数。
企业、单位或死亡人员遗属办理申请领取一次性抚恤金手续时,因病死亡的,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通知单(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当地***未规定火化的除外,下同);非因工死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意外伤害的证明和医疗机构死亡通知单(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上述证明材料和死亡人员身份证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
企业离休人员、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后,原单位不再支付一次性抚恤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湘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湘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