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江苏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江苏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苏省2023年工伤津贴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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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金额分别为:一级伤残增加280元,二级伤残增加270元,***伤残增加260元,四级伤残增加250元。
2.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原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8.9%增加伤残津贴。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原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月标准分别调整为2401元、1921元和1441元。
江苏2021年工伤津贴调整最新消息?
工伤津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409元,二级每月增加367元,***每月增加340元,四级每月增加314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月的补足到2783元/月,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628元/月的补足到2628元/月,***伤残津贴低于2474元/月的补足到2474元/月,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319元/月的补足到2319元/月。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进行调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江苏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江苏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