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个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个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居民养老保险交满15年怎么办?
个人养老保险已缴纳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开始享受养老退休金;若缴够15年仍未到退休年龄则必须或建议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至达到退休年龄。
首先,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缴满15年,才可以享受到退休金的***,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其次,养老保险缴满15年后是否必须继续缴纳,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自己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继续缴纳,也可以停止缴纳。但如果是单位在职职工,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在职工养老保险连续缴纳15年后,职工还未退休情况下,企业还得继续为职工缴费,直至职工退休。
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流程是什么?
1、 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 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初审;
4、 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格复审;
5、 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自己怎么登记缴纳养老保险?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
2.村(居)协办员检查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条件的《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
居民本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乡镇(街道)事务所对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县社保机构。
4.县社保机构应对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民政、计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复核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5.县社保机构在每月月末前将当月新增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合作金融机构,登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果登记人员未持有社会保障卡,由当地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向登记人员制发社会保障卡。暂不具备使用社会保障卡条件的地区,可暂时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用于缴纳保险费或领取待遇。
首次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
首次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办参保人一般使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缴费,按如下流程办理:
1、参保登记当地社保所办理。
城乡居民持本人***和复印件、户口簿及相关证件(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和计划生育户同时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60周岁以上3张),到所在社区、村民生活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
2、选择档次、签订三方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签订三方协议前需开设个人银行账户。
3、费款缴纳。需及时在对应的个人银行账户上存入足够金额,实现银行自动扣款,成功后则不会再发起扣款;如果批扣未成功的,可以在***存入足够金额后待下次批扣,目前扣款频率为每月两次。也可在电子税务局、支付宝、微信渠道自助缴费。
一、办理流程
1、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其他养老保险、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除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
二、申报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2、本人居民***原件及复印件;
3、***原件及复印件;
4、如是重度[_a***_]人员还需提供一、二级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是独生子女家庭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资格确认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个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个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