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追缴工作方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追缴工作方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最新政策?
一、一次性补缴:前两年,广东、河南等部分地区制定了养老保险的一次性补缴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属于地方性质政策,具体是否可以补缴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二、累计补缴满1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参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继续补缴社保至满15年,然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需要知道的是,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不再继续承担相应的缴费,所有费用都需要个人全部承担。
三、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社保断缴后,除上述两种追缴政策外,还可以依法将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然后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与职工养老保险相比,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还存在差异,***也不完善。另外,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也是需要个人完全承担,而且,待遇也大大不如职工养老保险。
八十岁老人被追缴社保金没钱还咋办?
80岁以上的老人被追缴社保金。如果是孤寡老人。民政部门会出面帮助解决。
因为80岁老人已经算高龄老人。我国有关法律对高龄老人是十分关照的。尤其是对那些无子女的孤寡老人。当他们遇到了重大疾病或重大问题时。当地的民政部门都会出面帮助解决。绝不会做视不管。
如果80岁老人有子女的,那么应由他的子女帮助解决所欠缴的社保金问题。
2014年,国家出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的时段只计算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就是说国家只承认一份社保,只能发一份社保的工资。
发两份要求退还而不返还的,在限令当月起保险机构会从剩下应发的另一份社保工资中扣除,直到还清为止,不过每月会留下工资的20%当生活费
如果税务部门追缴以前拖欠的社保费用,个人部分如何补缴?
首先你这个***设不成立的,因为文件已经明确以前的不在追缴,但是从2019年开始必须足额缴纳。为什么不补交呢?这是因为以前社保的系统很难确定你的真实收入,很多都是按照最低或者约定的基数缴纳的,要整理这些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另一方面这可能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毕竟现在一直提倡给中小企业减负呢。所以基本上追缴的可能性不大。就像以前没把控好,定好规矩,你以前的行为范了现在的规矩,原谅是人之常情。
***设必须要追缴,那这个会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的。当然,肯定是有正式文件说明起至时间,让自己自行申报,在规定时间不自行申报会有严重的后果,比如不能居转户,计入诚信档案等等,总之,会有一些约束让你申报的。
不管是税务部门还是社保部门,追缴社会保险费都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法定职责。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明确的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前些日子,炒的沸沸扬扬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变更为税务机构,最后以只转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落下了帷幕。等待条件成熟后,再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追缴企业欠费行为就不得不提的是滞纳金,滞纳金标准是每日万分之五,相当于每年18.25%,这一部分应当由谁承担呢?
计算的标准是以整体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为准,包含了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难道个人部分也要缴纳滞纳金?个人部分应当由个人承担?
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属于企业的行为。企业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没有履行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所以违法结果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社会保险费是一个整体,计算滞纳金的时候确实是按整体计算。不过并不是按可怕的复利计算,而是按照万分之五每天的单利计算。我们社会平均工资每年增长速度都在10%以上,越久远的社会保险费,即使算上滞纳金也显得越相对贬值。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也明确规定,滞纳金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转嫁给职工承担。
不过值得提出的一块是,我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年是记发记账利息的,记账利息,虽然不是真正的利息,但是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候,为了防止职工退休金受到损失,是必需要缴纳的。
缴纳的个人账户利息,原则上应当有职工承担。为什么呢?因为根据个人账户的处理规则,个人账户里的钱法理上属于个人财产,职工去世后可以有继承人继承。所以,缴纳是不会吃亏的。
社保是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单位先申报个人欠缴时间的社保缴费基数,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个人应缴纳8%的款项的支付方式,然后由单位统一向社保机构徼费(单位20%十个人8%)计28%。一般是在每月15日之前申报补缴的各期社保缴费基数,每月底之前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_a***_]划款。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税务部门追缴以前拖欠的社保费用,个人部分应该如何补交?那么很明显,基本上税务部门应该来讲是不会追缴以前拖欠的社保费用的,因为社保税改是从2019年的1月1号开始执行,所以说从2019年的1月1号起,那么由税务部门才正式征收这个社保待遇。
所以从1月1号起,那么只要所在的工作单位正常交纳了社保费用,那么都是符合社保税改的一个要求的,当然社保追缴的问题它是属于一个历史遗留性的问题,并不是由税务部门来完成,而是由社保部门来完成的。***设如果要来追缴之前的一个欠款的话。
作为你个人实际上应该承担1/3的一个缴费比例,那么这1/3的缴费比例都会由个人来支出,要么从你的工资当中扣除,要么你一次性来支付都是没有问题的。然后剩余的2/3和滞纳金的费用就要由所在的工作单位来进行支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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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追缴工作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追缴工作方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